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崇明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區局網站(shanghai.chinatax.gov.cn/cm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崇明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崇明區分局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崇明區城橋鎮人民路60號,郵編:202150,電話:69613647,電子郵箱:cmsw_zfxxysqgk@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崇明區稅務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辦法》精神,緊緊圍繞市局政府資訊公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的工作思路,結合稅收工作實際,把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作為推進依法治稅、優化納稅服務、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通過健全組織管理,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制,不斷拓寬政府資訊公開途徑,進一步加強工作保障,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一)落實政務公開管理規定,強化政務公開組織保障
區局政務公開及政府資訊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統籌協調,小組各成員間相互協同配合。不斷細化政務公開制度建設,有效落實各部門工作職責,規範資訊發佈審核,優化資訊發佈流程,及時準確上報有關數據報表,確保政務公開及政府資訊公開內容更新準確、及時。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協調機制,完善責任制度、檢查制度、監督制度和會商制度,逐步形成了領導有力、職責明確、配合默契、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證。健全政府資訊發佈保密審查機制,正確處理好政務公開及政府資訊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前置保密審核環節,確保內容完整、發佈及時、範圍明確。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認真開展考核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二)規範依申請公開管理,優化公開工作流程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規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管理。在崇明稅務子網站及時更新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明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現場受理點、現場受理時間及接收電子郵件申請的電子郵箱,依法合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不斷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環節工作流程,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式出具答覆文書。加強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對,引入公職律師參與會商討論、提供法律服務。及時梳理匯總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稅務工作風險點,提出整改建議,助推依法行政。
(三)推進政務公開渠道建設,拓展政務公開平臺
進一步優化崇明稅務子網站建設,加快資訊更新頻率,提高網上公開成效;不斷深化區局“12366”服務熱線功能,完善遠端坐席工作制度,不斷提升諮詢服務水準,紮實推進“12366”服務熱線遠端諮詢服務功能;充分發揮辦稅服務廳(室)陣地作用,發揮辦稅服務場所與納稅人聯繫密切的特點,完善辦稅服務廳(室)管理,拓寬資訊公開渠道,繼續推進自助辦稅終端應用,實現自助辦稅、資訊公開、政策查詢、稅收宣傳等多項功能;著力加強稅企互動平臺、網上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學堂、短信平臺的推廣應用,加大資訊公開力度;充分利用“崇明稅務”微信等平臺,實現指尖上的稅法宣傳,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加強與報刊、電視等媒體的溝通聯繫,更好發揮新聞媒體的公開平臺作用。
(四)加強解讀回應及公眾參與,強化績效考評力度
進一步加強區局涉稅負面輿情管理工作,規範輿情應對處置流程,明確輿情應對處置責任,實現涉稅負面輿情應對處置閉環管理。建立涉稅輿情監測、推送、分析研判、調查核實、回應反饋、監督考評等制度,落實涉稅負面輿情管理各項具體工作。加強納稅人需求徵集工作,通過多方式多渠道廣泛宣傳,注重鼓勵和引導,讓納稅人積極、自願填報,真實反映納稅人所需所想。圓滿完成總局納稅人需求專項調查、全國稅務系統納稅服務一線人員需求調查、跨區域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調研等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管理,加大分值權重,對政務公開的品質和效果進行評估和監督。
二、2017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區局按照《條例》與《規定》要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區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9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 機構人事設置情況。公佈區局機構概況、內設機構及其職能、局領導簡介、人事任免等資訊,全面反映區局機構設置和人事任免的最新情況。
2. 涉稅業務類資訊。公開欠稅公告、催報公告、催繳公告、非正常戶認定公告等業務類資訊。
3. 行政許可相關資訊。及時公佈區局“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等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結果資訊。
4. 主動公開公文資訊。按規定公開區局主動公開類公文。
5. 有關稅收政策的情況。依託崇明稅務子網站、辦稅服務廳(室)的公告欄、公告屏等公開載體,及時公開最新稅收政策及納稅人關注度高的稅收政策資訊。
6.納稅服務類資訊。通過崇明稅務子網站、稅企互動平臺,公佈辦稅地圖、辦稅軟體升級、辦公地址搬遷、納稅人學堂培訓等資訊,對納稅人諮詢的熱點問題進行解讀,為納稅人提供便利。
7.財務資訊。及時公佈2016年度部門決算和2017年度單位預算等情況。
(二)主動公開途徑
1. 稅務網站。崇明稅務子網站作為區局服務納稅人的重要窗口,在及時做好專欄相關內容更新和維護的同時,著力強化資訊公開、辦稅服務、稅收宣傳、互動參與等功能,成為與納稅人和社會公眾零距離交流的橋梁。2017年,崇明稅務子網站共發佈各類資訊425條,全年訪問量達3472177人次,充分發揮了網路平臺的積極作用。
2. 稅企互動平臺。利用互動平臺做好資訊推送工作,採用全面推送與定向推送相結合方式2017年推送總數達232827戶次。
3.“上海稅務”微網志宣傳。2017年累計向上海市稅務局報送微網志稿件80件。
4. “12366”納稅服務熱線。建立12366青年幹部實習基地,充實12366納稅服務接線人員。統一受理納稅人的諮詢和投訴,力爭準確解答納稅人提出的各類問題,認真處理納稅人的呼聲和需求。2017年,共接受電話諮詢82917人次。
5. 辦稅服務廳(室)。充分依託辦稅服務廳(室)的公告欄、公告屏、宣傳資料架等公開載體,向納稅人公開辦稅資訊,宣傳稅收政策。進一步優化網上辦稅服務功能,增設自助辦稅終端,全面提升分局網上辦稅服務廳使用率,切實方便納稅人。
6. 辦稅服務廳(室)諮詢服務室與鄉鎮稅務諮詢服務室互補聯動機制。區局在辦稅服務廳(室)內設立“稅務諮詢室”的同時,在偏遠鄉鎮政府設立“稅務諮詢服務室”,形成納稅人走進來“被動式”的納稅服務與稅務幹部走出去“主動化”的納稅服務互補聯動機制。
7. 納稅人學堂。崇明區稅務局納稅人學堂以面授、函授、網路教學的方式,組織舉辦納稅人學堂教學活動,根據納稅人需求和稅收政策變化制訂教學計劃和內容,有針對性的實施教學。教學的基本內容為稅收法律法規、涉稅事項辦理、納稅服務輔導、涉稅風險提醒、政策疑點難點講解等。
8. 公共查閱點。區局設置公共查閱點,配備電腦、印表機等設備,方便公眾查閱和獲取政府資訊。
9. 稅收宣傳活動。區局以“深化稅收改革,助力企業發展”為稅收宣傳月主題,在全面落實總局和市局2017年稅收宣傳月工作部署的基礎上,結合崇明實際,積極配合市局開展專題活動。進一步宣傳和普及稅收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公民依法誠信納稅和遵守稅法意識,營造良好的依法治稅環境,推動稅收工作深入開展。
三、2017年度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區局2017年度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3件,從申請渠道來看,當面申請1件,佔總數的33.3%;網路申請2件佔總數的66.7%;從申請內容來看,主要涉及繳稅資訊和稅收政策資訊。
在區局答覆的3件申請中,屬於“申請資訊不存在”1件,屬於“告知作出更改補充”2件。
四、2017年度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7年度,區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2017年度諮詢處理相關情況
2017年度,區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共接受電話諮詢82917人次,全年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達164759人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創新公開方式、滿足公眾多樣化需求以及宣傳工作力度等方面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2018年,區局將繼續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以資訊化為依託,優化公開服務,進一步創新公開形式,努力探索高效便捷的政務公開及政府資訊公開新載體,積極提升稅務部門的公信力,為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提供更加透明、高效的服務。
七、説明和附表
(一)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7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見附件)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7年度) | ||
填報單位(蓋章):上海市崇明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崇明區分局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95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95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3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1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3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3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3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2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