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完善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下同)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為企業依法退出市場提供操作性更強的行政指導,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企業登出指引(2021年修訂)》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告。
附件:企業登出指引(2023年修訂)
市場監管總局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3年12月21日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完善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下同)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為企業依法退出市場提供操作性更強的行政指導,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企業登出指引(2021年修訂)》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告。
附件:企業登出指引(2023年修訂)
市場監管總局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