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紀檢組、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鋻於朱雯同志自願提出提前退休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決定:
免去朱雯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第十四稅務所所長職務,辦理退休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
2024年5月24日
黨委紀檢組、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鋻於朱雯同志自願提出提前退休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決定:
免去朱雯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第十四稅務所所長職務,辦理退休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