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長寧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長寧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
2012年2月1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長寧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長寧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www.tax.sh.gov.cn/cn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長寧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長寧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長寧區天山路1827號,郵編:200051,電話:62730882-1102,電子郵箱:cn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1年,長寧區稅務局根據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有關規定及上級的工作要求,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和強化,形成了由局領導負責、辦公室&&、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並設立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配備專用電腦、電話及列印設備,在辦稅服務廳設立ARM機作為區局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的查閱點,同時按照市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求,按時編制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目錄,有序開展2011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本局在工作中制定並形成了一套區局依申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制。一是形成正式部門聯繫單、辦理單,將市局通過網上轉辦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第一時間送交業務科室。二是通過聯席會議與業務科室加強溝通,決定公開內容,形成答覆書和相應附件,並註明編號。三是做好公開工作的規範,制定政府資訊公開用章申請單、答覆簽領單,做好網上回復工作的同時,確保答覆書用章規範,以及申請人領取紙質答覆的手續齊全。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本局2011年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置類資訊2條,佔11.76%;業務類資訊15條,佔88.24%。
(一)主動公開範圍
1、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和標準。按照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在辦稅服務廳公開本局所涉及的發票工本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情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的依據、標準、收費單位。
2、發票類稅務行政審批及涉稅辦理流程相關資訊。在稅務子網站公開發票類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狀態、結果等資訊,共發佈“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事項”、“印製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事項”兩類24條行政審批事項結果公示;在辦稅服務廳液晶滾動屏公開發佈申報抄稅、發票管理等涉稅辦理流程。
3、稅務機構職能情況,適時發佈本局機構領導,內設機構職能資訊等。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在做好子網站改版工作的基礎上,對政府資訊公開專欄的內容進行發佈、更新和維護,通過“涉稅公告”、“辦稅服務”、“稅收宣傳”等欄目定期更新重要通知、行政許可公告、納稅指南、表格下載、分局動態等內容,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稅收政策資訊和涉稅辦理資訊。
2.互動參與平臺。作為市局互動參與平臺的推廣試點單位,分局積極配合市局做好平臺的推廣和二期開發工作。目前已向全區戶管企業17654戶(個人及個體工商戶除外)推廣。互動平臺內外部使用率均已達到預期目標,基本發揮“資訊推送”、“互動交流”等功能的應用,逐步使其真正成為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互動的橋梁。
3.納稅人課堂。分局通過“納稅人課堂”的形式對傳統財務例會作了進一步改進。採用“青年講師團講課和錄影滾動播放相結合”的方式,對納稅人開展針對性的專題輔導,納稅人參與度和聽課效果顯著提高。
4.辦稅服務廳。通過本局辦稅服務廳的兩處電子顯示屏、ARM機、公告欄、涉稅事項辦理流程滾動屏以及公共查閱點,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辦稅服務廳還專設諮詢窗口,隨時解答納稅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涉稅問題。
5.基層稅務所。發揮基層一線優勢,進一步優化資訊公開方式。通過資訊化平臺向企業推送重要事項告知、稅收政策解讀,告知辦稅流程,發放稅收宣傳資料;結合企業調研走訪工作,近距離、面對面到府宣傳稅收政策,切實將基層每位稅務幹部都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流動窗口;召開定點聯繫企業溝通會等各類企業座談會,主動了解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認真聽取納稅人訴求,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4.其他渠道。重視公共場所的宣傳作用,在辦稅服務廳、交通樞紐等場所發佈稅收宣傳口號,依託長寧有線電視臺、報刊等媒體,登載稅收政策要點,解讀稅收政策,以Flash動漫的形式宣傳個人房産稅徵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知識,突出公開、宣傳的生動性和可看性,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覆蓋面廣的公開宣傳模式。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1年未接到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事項。
(二)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2011年度暫未收取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人的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1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2011年度根據市局要求設立12366遠端坐席,並於9月30日正式對外運作,共接受市民諮詢電話11897次。2011年度分局子網站訪問量829,331次,其中政府資訊公開專頁訪問量11,384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市局的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開渠道的多樣性、資訊獲取的便捷性上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此,本局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將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和本單位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立足於服務納稅人,在辦實事、見實效上下功夫,全面夯實工作基礎,完善制度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不斷提升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能力和水準,力爭取得更大成效。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1年度的情況,數據統計範圍僅為長寧區稅務局。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7 |
其中: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83.33% |
全文電子化政府資訊數 |
條 |
17 |
新增行政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資訊目錄數 |
條 |
0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0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0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0 |
3.“非《規定》所指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資訊不存在”數 |
條 |
0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0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7.“重復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0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0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0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資訊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0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9.其他 |
條 |
0 |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資訊數 |
條 |
105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0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0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11,897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11,384 |
附表四
復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其中:被復議機關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其中:被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 |
元 |
0 |
政府資訊公開指定工作人員總數 |
人 |
1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0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0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