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之規定,由上海市長寧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長寧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www.tax.sh.gov.cn/cn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長寧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長寧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長寧區天山路1827號,郵編:200051,電話:021-52997363,電子郵箱:cn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6年,長寧區稅務局堅持“公開為原則,內容為核心,制度為抓手,資訊化為依託”的工作思路,積極落實推進政府資訊公開的各項舉措,以提高政府透明度、建立陽光政府、促進依法行政和規範執法作為依法行政的基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規範工作機制,優化平臺建設,從工作實際出發,有序推進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各項要求,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機構承辦、職能科室配合的組織體系。確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資料編錄、發佈,形成聯繫緊密、責任明確、協同合作、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從而確保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完善公開程式。2016年,本局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梳理內部工作流程,重申和明確了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審查、發佈許可權、工作責任,以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明確了各個環節的具體程式和時限要求等,制訂了嚴格的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依申請公開事項得到及時有效辦理,從機制上保證了公開資訊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
(三)拓展公開渠道。本局從服務納稅人和“兩個減負”角度出發,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與稅法宣傳工作有機結合,積極打造子網站、“長寧稅務”微信公眾平臺、納稅人課堂、短信平臺、區域媒體等多層次宣傳平臺,拓寬主動公開渠道。
(四)豐富公開內容。區局認真落實市局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形勢發展和納稅人最關心的稅收政策、辦稅流程等熱點事項,及時拓展和完善資訊公開內容。完善網站功能,並及時公開各類政府資訊和服務類資訊,內容涵蓋機構人事、稅收政策、涉稅公告、欠稅公告、行政許可等多個方面。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6年主動公開本局製作的政府資訊11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主要包括機構職能類和業務類資訊。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情況。適時發佈和更新本局機構領導、內設機構職能、科級領導幹部任免等資訊。全年共主動公開機構職能類政府資訊30條。
2.稅收業務類相關資訊。加大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公開力度,對稅務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條件、程式、期限、依據等內容的調整、變更情況通過網站及時予以公開,發佈包括“涉稅通知”、“欠稅公告”、“行政許可”等資訊。每月及時梳理並主動發佈“關於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事項”審批結果,進一步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權力公開透明運作。全年,共主動公開稅收業務類政府資訊82條。
(二)主動公開途徑
1.長寧稅務子網站。不斷豐富長寧稅務子網站與網上辦稅服務廳的內容和形式,切實做好子網站分局動態、網上下載、涉稅公告、重要通知、稅收宣傳等內容日常維護工作,形成各科室聯動日常維護機制,使其真正成為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互動的橋梁。2016年網上辦稅服務廳向納稅人主動推送資訊372批,共計推送18.1萬戶次。
2.納稅人課堂。2016年,累計開課43場課堂,4372人次參加,經問卷調查和事後回訪,納稅人滿意度達95%以上。
3.微信公眾平臺。為加強對社會公眾稅法宣傳的力度,滿足納稅人通過移動終端獲取納稅服務的需要,分局于2014年開通了“長寧稅務”微信公眾號。2016年,“長寧稅務”微信公眾號運作良好,累計發佈106期,涉及221項具體內容,現有關注人數近7700人,基本形成了以稅收政策宣傳、涉稅辦事提醒、熱點問題解讀等具有長寧特色的綜合性微信服務平臺。
4.辦稅服務廳。完善辦稅服務廳功能建設,開展快捷高效的辦稅服務。抓好包括導稅服務、限時服務、延時服務、預約服務、提醒服務、午間值班、綠色通道等制度的落實工作。
5.基層稅務所。發揮基層一線優勢,通過資訊化平臺向企業推送重要事項告知、稅收政策解讀,告知辦稅流程,發放稅收宣傳資料;結合企業調研走訪工作,近距離、面對面到府宣傳稅收政策;召開定點聯繫企業溝通會等各類企業座談會,主動了解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認真聽取納稅人訴求,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6.其他渠道。重視公共場所的宣傳作用,在辦稅服務廳、交通樞紐等場所發佈稅收宣傳口號,依託長寧有線電視臺、報刊等媒體,登載稅收政策要點,解讀稅收政策,以Flash動漫的形式宣傳相關稅收法律知識,突出公開、宣傳的生動性和可看性,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覆蓋面廣的公開宣傳模式。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6年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16起,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受理、辦理並及時答覆申請人。按期辦結率100%。
(二)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2016年度未收取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人的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6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2016年度本局12366遠端坐席共接受市民諮詢電話94680次。2016年度本局子網站訪問量5394795次,其中政府資訊公開專頁訪問量133944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市局的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開方式創新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對此,本局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將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和本單位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立足於服務納稅人,在辦實事、見實效上下功夫,全面夯實工作基礎,完善制度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不斷提升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能力和水準,力爭取得更大成效。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6年度的情況,數據統計範圍僅為長寧區稅務局。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6年度) | ||
填報單位:上海市長寧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長寧區分局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112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12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6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4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6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6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16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1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1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4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8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