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19年,長寧區稅務局積極落實推進政府資訊公開的各項舉措,以提高政府透明度、建立陽光政府、促進依法行政和規範執法作為依法行政的基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要求,堅持深化公開內容,規範工作機制,拓展公開渠道,優化平臺建設,切實從工作實際出發,平穩、有序地推進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目前主動公開內容包括:機構概況(包括主要職能、領導簡介、聯繫方式);工作動態(包括稅務要聞、通知公告);納稅服務(包括A級納稅人名單、辦稅指南、涉稅查詢);行政執法(包括權責清單、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稅收執法資訊、稅收徵管資訊);自身建設(包括政府採購);政府資訊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長寧區天山路1827號,郵編:200051,電話:52997363,電子郵箱:cntax@shanghai.gov.cn)。
(一)主動公開方面
長寧區稅務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9年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主要包括機構職能類和業務類資訊。要突出重點,注重用數據反映情況,將人民群眾較為關注、對社會影響較大的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情況進行報告。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反映本機關制發文件、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等重要工作開展情況,更好發揮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功能。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做好政府資訊公開指南修改,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切實提升各環節的效率,建立多部門會商機制,對依申請的難點問題及時探討處理。區局2019年接到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事項6件,其中,4件網路申請,2件信函申請。上述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均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受理、辦理並及時答覆申請人。
(三)政府資訊管理方面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建設。積極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各項要求,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全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機構來承辦、其他職能科室相配合的組織體系。二是完善公開程式,推進資訊公開。區局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內部監督檢查機制,重申和明確了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審查、發佈許可權、工作責任,優化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更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從制度和機制上保證公開資訊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三是夯實基礎工作,優化納稅服務。區局以辦稅公開為重點,注重基礎工作,著力優化納稅服務,做好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網上維護工作。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機構職能調整、行政許可事項等應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均通過區局稅務子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四是拓展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內容。區局從服務納稅人和“兩個減負”角度出發,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與對外宣傳工作、政務資訊以及政務微網志管理工作有機結合,積極打造子網站、微信公眾號、辦稅服務廳ARM機、納稅人課堂、短信平臺、區域媒體、室外公益廣告等多層次宣傳平臺,加強與納稅人的溝通交流,拓寬主動公開渠道。
(四)平臺建設方面
根據市局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區局不斷豐富長寧稅務子網站與互動參與平臺的內容和形式,規範政務資訊公開目錄,突出重點業務領域事項公開,便於納稅人查詢,使其真正成為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互動的橋梁。2019年通過電子稅務局向納稅人主動推送資訊10批,共計推送232121戶次。納稅服務方面,2019年,區局納稅人學堂累計開課150場,30671人次參加。2019年,“長寧稅務”微信公眾號運作日趨成熟,2019年累計發佈161期,483余篇圖文資訊,現有關注人數超萬人,基本形成了以稅收政策宣傳、涉稅辦事提醒、熱點問題解讀等具有長寧特色的綜合性微信服務平臺。區局重視公共場所的宣傳作用,在辦稅服務廳、交通樞紐等場所發佈稅收宣傳口號,依託長寧有線電視臺、報刊等媒體,登載稅收政策要點,解讀稅收政策,以Flash動漫的形式宣傳相關稅收法律知識,突出公開、宣傳的生動性和可看性,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覆蓋面廣的公開宣傳模式。
(五)監督保障方面
按照市局總體部署,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繼續作為共性目標之一,納入績效管理考核。嚴格規範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專欄中公開目錄的編制和更新維護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各部門資訊公開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形成各部門上下聯動,共同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局面。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學習業務知識,進一步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辦理水準。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 |
0 |
3783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3 |
3 |
349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8 |
0 |
177 | ||
行政強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9 |
98.39萬元 |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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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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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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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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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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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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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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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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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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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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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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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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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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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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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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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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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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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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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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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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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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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七)總計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被申請人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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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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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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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9年,區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市局的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資訊公開的規範性還需進一步提高,與公眾互動渠道還需進一步拓展,資訊公開人員業務素質還需進一步提升。
對此,區局將進一步規範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認真比照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有關內容,優化辦理時效。積極推動政府資訊公開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上深入開展,推動社會公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