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四稽查局
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上海稅務網站(www.shanghai.chinatax.gov.cn)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稅務稽查四局(地址:常德路319號,郵編:200040,電話:62180479)。
一、概述
2012年,分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要求以及市局相關文件精神,大力推進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切實從稅務稽查工作實際出發,以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寬主動公開渠道為重點,加強部門建設和民主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和規範執法,努力提高稅務行政透明度。
(一)加強組織保障。分局形成自上而下、責任明確、層層落實的工作機制。由分局主要領導分管、一名副局長協管、辦公室主任負責,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人、財、物保障。辦公室作為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責任部門,負責具體推進、協調、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相關科室、稅務檢查所配合做好協同工作,從組織機制入手,努力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二)拓寬公開渠道。一是推進窗口建設,設立公共查閱點(受理點),配置電腦、印表機等設備,方便公眾自助查閱;二是優化載體建設,以“上海稅務”微網志開通為契機,傾聽公眾需求,增強稅企互動,同時,充分依託“12366”諮詢服務熱線、“上海稅務”網、基層稅務檢查所等載體,多方位公開政府資訊;三是深化稅法宣傳,圍繞稅收宣傳月主題,聯繫稽查工作實際“內外結合”積極開展各類稅收宣傳活動,營造和諧查納氛圍。
(三)依法規範公開。根據《條例》、《規定》要求,依法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按規定編制並上網公開分局資訊公開年度報告;對應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資訊經規範程式審核後,及時上網公佈,並做好資訊公開目錄的更新維護工作,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分局按照《條例》、《規定》要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情況。發佈本單位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能,如《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內設機構及其職能》等。
2.機構概況、機構領導及資訊公開指南和目錄。及時發佈最新的資訊公開指南和目錄等資訊。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分局通過“上海稅務”網站(稽查四局政府資訊公開專頁)及時更新與本單位有關的資訊,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本單位的相關資訊。
2.政務微網志。分局結合稽查實際,優選青年骨幹組成“上海稅務”微網志支撐團隊,遵循依法合規、定位準確、選題適當、表述客觀、反應及時的原則,全力配合市局做好關於“上海稅務”微網志的建設、管理、宣傳和推廣工作,為納稅人提供更多的資訊服務渠道和表達意願、參與監督的途徑。在內容上,創設“國際旅行與稅收”特色專欄,方便納稅人進一步了解國外稅收情況;在互動上,建立“微網志突發情況快速響應機制”,確保應對緊急、突發情況響應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有效地從制度層面規範微網志管理,固化運轉機制。
3.稅收宣傳月。一是組織實地宣傳,與兄弟分局攜手設點宣傳,為企業提供現場諮詢;和多個文明共建單位開展“稅法進軍營”和“稅法宣傳下農村”活動。二是優化納稅服務,各稅務檢查所結合工作實際,多次組織稽查人員深入被查企業開展入戶宣傳和納稅輔導,通過發放宣傳資料、解讀政策、現場答疑等方式解決企業難題,真正做到以檢查促規範、以宣傳促預防,有效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4.“三告知”制度。在稽查實踐中,分局切實貫徹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三告知”制度,嚴格辦案規程,踐行“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公開,充分保障納稅人的權益,不斷優化“五項服務”,即:語氣平和、態度友好;仔細週到、減少負擔;公正執法、提高技能;聽取申辯、認真耐心;服務理念、落到實處。從而為納稅人提供行之有效的輔導性服務、宣傳性服務、管理性服務和建議性服務,推進稅務稽查公開化、透明化。通過執法回訪、執法督察、執法監察系列措施,重點對公正公平執法、嚴格規範執法、優質文明執法、廉潔高效執法等情況進行檢查,便於納稅人對稅收執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反饋,增進徵納雙方的理解和溝通。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分局2012年未收到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分局2012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分局2012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0054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資訊公開的內容、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對政務微網志等新型公開渠道的開發、利用及發揮影響力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分局在今後的工作中將繼續認真落實《條例》、《規定》要求,積極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化、長效化管理,充分利用和發揮稅務網路的作用,加強分局內部的協調,以及與市局和其他稅務部門的溝通,加強分局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與學習,不斷提升資訊公開服務的能力和水準。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2年度市稅務稽查四局的情況。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其中: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
全文電子化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新增行政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資訊目錄數 |
條 |
0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0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0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0 |
3.“非《規定》所指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資訊不存在”數 |
條 |
0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0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7.“重復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0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0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0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資訊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0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9.其他 |
條 |
0 |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資訊數 |
條 |
0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0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0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0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10054 |
附表四
復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其中:被復議機關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其中:被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 |
元 |
0 |
政府資訊公開指定工作人員總數 |
人 |
1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0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0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