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上海稅務”網站(網址為shanghai.chinatax.gov.cn)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號,郵編:200011,電話:63650088,電子郵箱:bgs@shuiwujcj.com)。
一、概述
2015年,分局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進一步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實施力度,切實從稅務稽查工作實際出發,以細化公開內容、完善制度建設為重點,積極拓展政府資訊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努力發揮政府資訊公開在推進依法治稅、廉潔從稅、優化服務等方面的作用。
1.全面強化組織保障。分局形成自上而下、責任明確、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由分局主要領導分管,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人、財、物保障。辦公室作為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責任部門,負責具體推進、協調、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相關科室、稅務檢查所配合做好協同工作,從組織機制入手,努力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分局在辦公樓內設立了政府資訊公開受理點和查閱點,並配備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2.進一步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專頁內容。分局以“上海稅務”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頁為依託,加強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子網頁資訊管理工作。及時做好政府資訊公開目錄、指南、工作指引以及機構設置、年報等資訊的更新、發佈工作。2015年分局領導班子進行了調整,及時做好相關資訊的更新發佈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分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5年底,分局累計發文26條,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6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公開情況。公佈分局內設機構、職能,以及機構領導等資訊,包括《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機構概況》、《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機構領導》、《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內設機構及其職能》等。
2.執法告知情況。分局進一步完善推行告知制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繼續做好“三告知”工作,在執行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過程中,通過現場告知、文書送達等形式,主動告知執法人員身份、執法許可權、依據以及執法對象的權利和義務、救濟渠道等內容。
(二)創新公開渠道
1.稅務網站。分局依託“上海稅務”網站下設的政府資訊公開子網頁,加強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子網頁資訊管理工作。及時做好政府資訊公開目錄、指南、工作指引以及機構設置、年報等資訊的更新工作。
2.稅收宣傳月。結合稅收宣傳月,分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豐富政府資訊公開渠道。
3.執法回訪。分局2015年度分兩次組織人員對已稽查結案的納稅單位進行執法回訪。通過問卷訪談形式,了解納稅人對分局幹部依法稽查、執法水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評價,徵求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把監督權利交給納稅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開展查後服務,發揮“以查促查”的作用,進一步推進稅務稽查查後建議,不斷規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核算,引導納稅人正確執行稅收法規及財務會計制度,進一步增強稅法宣傳的針對性和服務的有效性,完善執法服務舉措,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4.政務微網志。2015年分局靈活運用微網志進行稅法宣傳,關注熱點,在“上海稅企直通車”、上海稅務青年志願者總隊微網志上,運用微直播、微互動等形式進行稅收宣傳。開設以案説法、稅企零距離、走進稅務稽查等專欄,豐富微網志發佈內容,拓寬公開形式,進一步發揮政務微網志的公開作用,增強稅務機關與網民的互動,提高了政府資訊公開的效果。
5.政務微信。2015年分局開通“第一稽查”微信平臺,原創微信稿件180余篇,通過微信平臺,創新了政府資訊公開新渠道。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2015年分局未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分局2015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分局2015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3,482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分局在今後的工作中將進一步落實《條例》、《規定》的規定,完善基礎工作制度,深化主動公開內容,規範依申請公開服務,提升政務微網志、微信應用,拓寬特色公開渠道,提高資訊公開實效,形成以資訊公開促規範執法、以資訊公開推優化服務的新局面。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僅反映分局2015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
附表一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5年度) | ||
填報單位(蓋章):稽查一局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6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6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0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8 |
單位負責人:楊富勇 審核人:張庚 填報人:李遠祥 |
||
聯繫電話:63650088 填報日期:2016.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