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編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
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上海稅務”網站(網址為shanghai.chinatax.gov.cn)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號,郵編:200011,電話:63650088)。
一、概述
2016年,分局在嚴格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不斷豐富政府資訊公開手段和方法,堅持從稅務稽查工作實際出發,不斷加強政府資訊透明度,力求最大程度的發揮政府資訊公開在推進依法治稅、廉潔從稅、優化服務等方面的作用。
1.持續優化組織體系。
2016年分局不斷完善政府資訊公開組織體系,形成自上而下、協同一致工作體系。目前,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由分局領導部署,辦公室具體落實,相關科室、稅務檢查所配合完成。分局在辦公樓內設立了政府資訊公開受理點和查閱點,並配備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2.及時更新公開專頁。
根據工作要求,分局及時做好政府資訊公開目錄、指南、工作指引以及機構設置、年報等資訊的更新、發佈工作。本年度分局在“上海稅務”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7篇,其中2016年分局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人事調整資訊12篇、分局檢查案件處理處罰公告送達資訊3篇,其他資訊2篇。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截至2016年底,分局累計發文66條,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1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公開情況。公佈分局內設機構、職能,以及機構領導等資訊,包括《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機構概況》、《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機構領導》、《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內設機構及其職能》等。
2.執法告知情況。分局嚴格履行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告知義務,通過建立健全告知制度和相關工作機制,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範力度,確保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以現場告知、文書送達、電話訪談等形式,清晰明確的告知執法對象執法人員身份、執法許可權、依據以及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救濟渠道等內容。
(二)創新公開渠道
1.稅務網站。分局依託“上海稅務”網站下設的政府資訊公開子網頁,加強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子網頁資訊管理工作。及時做好政府資訊公開目錄、指南、工作指引以及機構設置、年報等資訊的更新工作。
2.稅收宣傳月。結合稅收宣傳月,分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豐富政府資訊公開渠道。一是通過微信宣傳突出針對性。自3月中旬伊始,分局辦公室就啟動了宣傳計劃,適時推出“營改增”專欄,通過大量轉載和原創業務文章,比較系統、詳細地介紹了營改增的試點的推進情況、解讀各項營改增最新政策,提示各種操作風險。截至目前,分局共發佈微信文章20多篇,閱讀人數近萬。 二是通過專場諮詢彰顯專業性。針對網路平臺宣傳難以解決很多實際操作問題的情況,分局與三分局合作,針對參加營改增專場培訓的企業財務人員和大廳辦稅的納稅人,在三分局辦稅服務大廳開展“金融業營改增”專場諮詢活動。現場諮詢,稅企雙方面對面交流,可以把問題談得更深,更細。為了辦好“大廳專場諮詢”這個活動,分局還組織幹部將金融業營改增中最高頻的問題整理出來,製作成500份宣傳冊,現場發放給納稅人。三是通過微網志訪談強化互動性。在互動中,能知道納稅人所想,所關注。分局利用“上海稅企直通車”微網志平臺,徵集金融業營改增相關問題,並於4月22日,由局長親自帶隊,線上回答網友的問題,與網友線上交流。活動中,除了專業地解答網友提出的各類業務和實際操作問題外,分局局長還與網友就“營改增”帶來的變革和影響,與網友進行線上探討,宣傳了減負、助力等理念。
3.執法回訪。分局2016年度採取不定期的方式對已稽查結案的納稅單位進行執法回訪。通過問卷訪談形式,了解納稅人對分局幹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評價。同時,開展查後服務,發揮“以查促查”的作用,通過稽查查後建議的方式,不斷規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核算,引導納稅人正確執行稅收法規及財務會計制度,進一步增強稅法宣傳的針對性和服務的有效性,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4.政務微網志。2016年分局靈活運用微網志進行稅法宣傳,關注熱點,在“上海稅企直通車”上,運用微直播、微互動等形式進行稅收宣傳。
5.政務微信。2016年分局開通“第一稽查”微信平臺,原創微信稿件300余篇,通過微信平臺,創新了政府資訊公開新渠道。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2016年分局未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分局2016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分局2016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2,015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分局在今後的工作中將繼續堅定落實《條例》、《規定》的規定,不斷優化工作制度,深化主動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規範依申請公開服務,提高資訊公開實效,形成以資訊公開促規範執法、以資訊公開推優化服務的新局面。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僅反映分局2016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
附表一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稽查一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12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條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2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次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0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個 |
2 |
1. 專職人員數 (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個 |
0 |
2.兼職人員數 |
個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0 |
單位負責人:楊富勇 審核人:張庚 填報人:周恩敏
聯繫電話:63650088
填報日期: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