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送達公告
滬奉稅公〔2024〕4號
上海榛喆實業有限公司等4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現向你等單位公告送達本局《稅務檢查通知書》、《詢問通知書》(相關文書文號及內容詳見附件)。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滿三十日,即視為已送達。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送達公告
滬奉稅公〔2024〕4號
上海榛喆實業有限公司等4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現向你等單位公告送達本局《稅務檢查通知書》、《詢問通知書》(相關文書文號及內容詳見附件)。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滿三十日,即視為已送達。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奉賢區稅務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