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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大病醫療扣除填寫

發佈時間:2024-03-2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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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4-03-21 10:43

  留言標題:個稅匯算大病醫療扣除填寫

  留言內容:我在辦理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如何填寫扣除金額?

 

  答覆時間:2024-03-21 13:57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十一條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第十二條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二、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提供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預填服務,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下載並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組;

  第二步:選擇相應的扣除年度並選擇【大病醫療】進行填報;

  第三步:根據提示準備相關材料並進入填報界面;

  第四步:在確認基本資訊後,填寫醫療資訊,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本人、配偶或者子女;

  第五步:系統根據醫保平臺資訊自動預填醫藥費用總金額及個人負擔金額,若發現與實際金額不符,可修改醫療資訊,並提供證明材料;

  第六步:根據提示選擇申報方式點擊【下一步】即可完成填報。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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