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4-12-13 16:46
留言標題: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合同有效期
留言內容:請問我公司跨省臨時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尚未確定項目完成時間,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時應當如何選擇合同有效期?
答覆時間:2024-12-16 09:42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可以無限次延期,您可以先估算一個項目完成時間填寫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
已報告未報驗和已報驗未反饋的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可以進行延期操作。登錄新電子稅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資訊報告】—【稅源資訊報告】—【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功能功能表。
選擇需要延期的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點擊【延期】。
彈出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延期窗口,選擇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點擊【提交】。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