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5-03-14 13:56:33
留言標題:數電票剩餘可用額度
留言內容:請問我開具數電票時,剩餘可用額度是如何限制的?
答覆時間:2025-03-17 09:27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時,單張發票開具金額不得超過單張最高開票限額且不得超過當月剩餘可用額度,並根據實際開票金額扣除當月剩餘可用額度。
納稅人領用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按領用份數和單張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之積扣除當月剩餘可用額度,開具時不再扣除當月剩餘可用額度。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