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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的增值稅減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發佈時間:2026-07-1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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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6-07-15

  留言標題:享受的增值稅減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留言內容: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享受的增值稅減免部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答覆時間:2026-07-17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需要。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一、財政性資金

  (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

  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徵即退、先徵後退、先徵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並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

  因此,需要申報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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