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5月25日起,試點納稅人應通過稅務數字賬戶使用發票用途確認、風險提示、資訊下載等功能。非試點納稅人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使用相關發票功能。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人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全電”發票)使用體驗,稅務機關整理了“全電”稅務數字賬戶的相關操作流程,大家快來學習一下吧~
如該資料不能解決您在辦理全電發票業務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優先通過徵納互動功能,或通過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到就近辦稅服務廳進行諮詢或反饋意見建議等,我們將竭盡全力幫助您解決相關問題。感謝您對上海稅務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援!
詳細操作請查看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虹口區稅務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