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虹口區稅務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政府資訊公開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shanghai.chinatax.gov.cn/hk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虹口區稅務局(地址:上海市臨平北路35號,郵編:200086,電話:26035555-5570,電子郵箱:swfj@hkq.gov.cn)。
一、概 述
2018年,區局積極落實上級關於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部署,認真貫徹《條例》、《規定》的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流程,進一步深化政府資訊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公開制度建設規範化。確立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科室承辦、職能科室配合的組織體系。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有關文件精神,厘清公開與不予公開的邊界,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資料編錄、發佈,並結合稅務工作特點,完善相應的資訊發佈審核程式,建立健全政府資訊發佈保密審查機制,堅持做到保密審查與公文運轉、資訊發佈程式相結合,通過落實保密審查的痕跡化管理,確保了政府資訊公開審核流轉單據形成的完整性和規範性。形成聯繫緊密、責任明確、協同合作、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從而確保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納入績效考核標準化。區局把政務公開作為績效考核內容,納入全局科室考評指標,結合區局工作實際,明確了各科室政務公開工作職責,細化了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工作流程,通過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責任追究辦法,理順工作機制,確保區局政務資訊公開工作取得實效。
(三)主動公開形式多樣化。區局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與稅收宣傳工作有機結合,依託區局子網站為主動公開的主要平臺,本年度區局子網站新建“執法公示”和“優化營商環境”2個二級欄目、7個三級欄目、27個四級欄目,進一步提高了發佈時效,加大了資訊服務納稅人的力度。同時積極打造稅收宣傳月“虹口稅務”微信、12366納稅服務熱線、納稅人學堂、短信平臺、區域媒體等多層次宣傳陣地,通過拓展資訊公開渠道、豐富服務方式,讓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第一時間了解稅收政策和辦稅流程。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2018年度本局通過區局子網站共發佈主動公開類政府資訊2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人事類資訊10條,佔41.7%;稅收業務資訊11條,佔45.8%;財務資訊2條,佔8.3%;其他類1條,佔4.2%。
(一)主動公開範圍
1.機構設置、管理職能情況。發佈區局機構職能、領導資訊、對外辦稅窗口地址、聯繫電話等。遇內容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2. 欠稅公告。公開截止本期末本局所徵管企業未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及其所欠繳稅款(不含罰款、滯納金)情況,每季度發佈一次。
3. 非正常戶認定公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有關規定,每月公告區局認定的“非正常戶”名單。
4.財務資訊公開。根據《財政部關於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4〕36號)以及市稅務局相關要求,公開區局2017年度決算和2018年度預算。
5.服務類資訊。通過虹口稅務子網站平臺,公佈最新政策、納稅指南、辦稅通知,並提供各類表格、軟體的下載。
6. 其他應公告的涉稅事情和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有關機構人事、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欠稅公告等政府資訊,均通過虹口區稅務局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及時向納稅人公佈。2018年度本局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06178次。在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建設的同時,從用戶需求出發,在“涉稅公告”和“稅宣資料”欄目及時公佈最新最熱點的政策法規和相關稅務公告,及時提供各類服務類資訊,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相關資訊,使徵納雙方溝通渠道更加暢通便捷。
2.互動參與平臺。區局積極利用上海稅務網站——網上辦稅服務廳,通過資訊化手段加強納稅人與稅務部門的溝通,主動推送相關涉稅政策和資訊,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的線上諮詢、涉稅事項辦理、資訊查詢等個性化服務,進一步提高了為納稅人服務的效率和水準。
3.“虹口稅務”微信公眾號。積極推進“虹口稅務”微信平臺建設,發揮新媒體作用,即時發佈政策資訊、辦稅服務流程以及稅宣活動等資訊,及時回應社會公眾的訴求。
4.辦稅服務場所。通過全局各處辦稅服務場所的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公告欄、宣傳資料架及諮詢窗口等多種途徑,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通過12366服務熱線線上隨時解答納稅人遇到的各種涉稅問題。
5.基層稅務部門。廣泛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勇當新時代排頭兵、先行者”大調研,先後走訪企業2144戶,走訪居民4580戶(2個街道、10個居委、84個居民區), 舉辦專題活動23場,收集意見建議209條;調研中,收到納稅人反映的各類問題540個(其中外部門轉辦問題120個),收集居民反映的問題156個,通過即改、轉辦、建制等方式得到解決。
6. 公共查閱點。在區局一樓開設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配備電腦、影印機和印表機,為納稅人查閱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7.稅收宣傳月。將稅收宣傳月活動作為促進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有效方式,圍繞“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品質發展”主題開展稅宣月系列活動,即:“牽手大中小,普法進學校”稅收普法教育系列活動;聯合區企業服務局在上海音樂谷舉辦“稅商匯”合作計劃簽約儀式暨“文創企業共話稅收”座談會;結合大調研工作開展局領導帶隊走訪、稅企座談(服務區域招商引資聯席會議)及政策輔導宣講會(資管産品政策宣講、“一帶一路”政策宣講會)等稅宣活動;開展“海納百創垂直路演”稅宣活動及中小企業一對一稅收諮詢義診活動;積極參與“北上廣深 綠色騎行”稅宣主題活動。 組織面上稅宣活動以及面向社會的新聞宣傳工作,推出《虹口報》稅收宣傳月專刊,在浦西第一高樓——白玉蘭廣場、四川北路嘉傑國際廣場“亮”出稅宣標語,在虹口有線電視滾動播放稅收宣傳公益廣告短片,擴大稅收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8年共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9件,其中6件為書面(信函方式)申請,3件為網路申請。
(二)申請處理情況
2018年度本局資訊公開答覆共9件,“同意公開”的2件,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1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6件。
四、政府資訊公開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8年度,本局未發生因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案件;未發生因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儘管沒有發生復議和訴訟案件,我們仍然對往年因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引發的復議和訴訟案例進行了梳理和總結,尋找薄弱環節,分析重點、難點和疑點問題,凡患于未然,進一步規範和提高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水準。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8年,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離社會公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一是在資訊獲取的便捷性方面有待進一步提升;二是宣傳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2019年,區局將進一步規範推進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主動公開資訊內容、範圍、渠道、時間及發佈格式,加大公開力度,最大程度方便公眾及時獲取政府資訊;同時還將強化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準,以便更好地為社會公眾和納稅人服務。
六、相關説明與指標統計附表
(一)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8年度的情況,數據統計範圍包括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虹口區稅務局。
(二)指標統計附表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24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24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0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9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3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6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9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9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9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6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