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18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17〕576號)的有關規定,2018年10月份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申報納稅期限為10月24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黃浦區稅務局
2018年9月2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18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17〕576號)的有關規定,2018年10月份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申報納稅期限為10月24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黃浦區稅務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