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的規定,現將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按期繳納稅款的部分納稅人及其欠繳稅款(不含罰款、滯納金)情況公告如下:
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靜安區稅務局2024年第三季度欠稅公告名單(截至2024年9月30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4年10月31日
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靜安區稅務局2024年第三季度欠稅公告名單(截至2024年9月30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