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蘭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91310106632161021U):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現將《稅務檢查通知書》(滬稅靜十二稅通〔2023〕502號)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滬稅靜十二稅通〔2023〕502號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二稅務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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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滬稅靜十二稅通〔2023〕502號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二稅務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