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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4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報告

發佈時間:2025-03-1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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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SY00244036802025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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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4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本部門2024年行政許可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區局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實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2〕19 號)等相關要求,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做到主體明確,責任明晰。按照稅務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要求,根據市局統一安排部署,不斷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持續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行政許可辦理情況

  區局現有1項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即“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2024年度,區局共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的申請共240件,其中受理231件,不予受理9件,批准許可211件,不予批准20件。按受理方式區分,網上受理231件,線下受理0件;按辦結時限區分,當場辦結167件,限時辦結64件,均按期辦結,零超期。

  三、批後監管開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稅務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稅務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作出稅務行政許可決定的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根據文件要求,區局按月對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已到期且未提出續期申請的納稅人進行監控,及時調整其防偽稅控系統的開票限額。2024年共調整到期未降版納稅人2戶次。

  四、改革創新情況

  為推動稅務執法理念和方式手段變革,提高稅務執法精確度,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水準,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推進稅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結合實際工作,通過對納稅人推送發票領用開具風險提醒,引導和督促納稅人規範發票使用。

  五、監督糾正情況

  區局通過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落實,實現對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督制約,尤其是其中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與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推動稅務執法資訊公示制度機制不斷健全,稅務執法能力和水準大幅提升,稅務執法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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