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靜安區稅務局稅收法治建設中的參謀助手作用,為稅務機關優化和健全依法決策機制、防控行政執法風險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根據總局、市局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文件要求,靜安區稅務局向社會公開選聘法律顧問,聘請一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單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律師事務所應成立3年以上;
(二)律師事務所應擁有10人以上的執業律師;
(三)能夠提供多名相對固定、具有豐富的法律從業經驗、熟悉稅務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及業務流程的執業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團隊;
(四)能確定其中一名執業5年以上、專業能力較強的律師為主辦律師。
二、工作職責
(一)為稅務重大決策、行政行為、民事行為等提供諮詢意見;
(二)參與政府合同、協議的協商、起草或提出法律意見;
(三)參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提出法律處理意見;
(四)就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等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
(五)受託對特定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或意見;
(六)參與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訓;
(七)聘用合同約定或區局交辦的其他法律事項。
三、報名時間
2025年12月19日起至12月24日止。
四、報名方式
(一)在靜安區稅務局門戶網站下載《靜安區稅務局外聘法律顧問報名錶》(以下簡稱《報名錶》)見附件。
(二)填寫《報名錶》,加蓋單位公章,並後附符合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在報名期限內將報名材料寄送至:靜安區昌平路991號3007室法制科,註明“法律顧問應聘”字樣。
附件1:靜安區稅務局法律顧問報名錶
附件2:主辦律師個人資訊表
聯繫人:52297132 汪老師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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