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黨建工作科、第十八稅務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決定,汪婧等3人任職試用期已滿,考核合格,按期轉正,任命:
汪婧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科長;
王媛媛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黨建工作科科長;
吳晨曦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八稅務所所長。
任職時間均自2023年4月27日起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4年6月14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黨建工作科、第十八稅務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決定,汪婧等3人任職試用期已滿,考核合格,按期轉正,任命:
汪婧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科長;
王媛媛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黨建工作科科長;
吳晨曦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八稅務所所長。
任職時間均自2023年4月27日起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