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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關於梁燁等18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4-10-1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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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滬稅靜任〔2024〕32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發文日期:2024-10-10
索引號:SY0024403680202400064
主題分類: 人事教育

名稱: 關於梁燁等18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法制科、貨物和勞務稅科、企業所得稅科、組織人事科、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第四稅務所、第八稅務所、第十稅務所、第十一稅務所、第十二稅務所、第十四稅務所、第十五稅務所、第十六稅務所、第十七稅務所、第十九稅務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2024年9月29日決定,任命:

  梁燁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科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法制科科長職務;

  程迅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組織人事科科長;

  許鶴齡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八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二稅務所所長職務;

  劉曉春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一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五稅務所所長職務;

  唐文翔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二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四稅務所所長職務;

  葉英明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五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九稅務所所長職務;

  葉麗蓉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九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八稅務所所長職務;

  朱慧慧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法制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郝慶嫻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副所長(主持工作),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四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陳希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副所長(主持工作),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副科長職務;

  沈純珺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四稅務所副所長(主持工作);

  吳正雲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四稅務所副所長(主持工作),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姜玲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法制科副科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七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陳愚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副科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壽寶兒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副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六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張嵐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稅務所副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一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吳文婕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十六稅務所副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方卿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所長職務。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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