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靜安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靜安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2012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靜安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靜安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靜安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靜安區分局辦公室(地址:昌平路991號,郵編:200042,電話:32174988)。
一、概述
2011年,靜安區稅務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各項工作要求,紮實推進政務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由主要局領導分管,一名副局長協管,辦公室具體承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事宜; 2011年,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1名(兼職)。
(二)優化資訊公開載體建設。按照上海稅務網站建設的總體規劃,對靜安稅務網站實施了全面改進和優化。頁面風格較舊版有了顛覆性的調整。共設“資訊公開、辦稅服務、稅收宣傳、互動參與、重點推薦”五個一級欄目,下設包括分局概況、涉稅公告、納稅輔導等共29個二級子欄目。新網站的上線運作將進一步提高政府資訊公開的知曉度。
(三)加強基層所政府資訊公開建設。充分發揮稅務所、辦稅窗口與納稅人聯繫密切的特點,利用辦稅服務廳、ARM機、財務例會、稅企平臺等多形式、多渠道公開稅收政策、辦稅程式、涉稅審批事項等資訊。以點帶面,提升各基層稅務所的工作水準。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9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1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業務類資訊19條,佔100%。
(一) 主動公開範圍
1.機構職能情況:發佈區局概況、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內設機構職能、辦稅窗口等。
2、納稅申報日期安排、欠稅公告、證件失效企業公告、核定徵收居民企業名單、A類納稅人名單等稽管業務類資訊。
3、稅務行政許可公示相關資訊:主要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事項與印製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事項。行政許可項目做到每月編目,每週更新。
4. 政府集中採購公開情況:及時公開區局政府採購項目的名稱、概況、招投標程式等資訊。2011年發佈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機關辦公場所物業服務公開招標公告。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在上海稅務網靜安子網站上設“資訊公開、辦稅服務、稅收宣傳、互動參與、重點推薦”五個主要板塊中發佈資訊。
2.辦稅服務廳:通過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公告欄、受理告知單、宣傳資料架、ARM自助辦稅機,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
還專設諮詢窗口,隨時解答納稅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涉稅問題。
3.稅企互動平臺與短信平臺:通過稅企互動平臺與短信平臺,向納稅人發佈各類公告事項;並與納稅人密切互動,及時解答提問。
4.大眾媒體:在靜安有線電視臺以及梅隴鎮廣場大屏播放稅收宣傳片;在靜安時報上推出稅收宣傳專刊。
5.基層稅務所:結合企業調研走訪工作,近距離、面對面到府宣傳稅收政策;召開座談會、財務例會;通過《靜安區納稅人之聲》主動了解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認真聽取納稅人訴求,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切實將基層每位稅務幹部都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流動窗口。
6.公共查閱點:設立專門的政府資訊公共查閱點供納稅人查閱。7.稅收宣傳月:通過稅收宣傳月向納稅人普及宣傳稅收知識。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1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14件。其中,當面申請8件,網上申請3件,信函申請3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全部是涉及稅收資訊的申請。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2011年辦理的14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14件。
已經答覆的14件申請中,“資訊不存在”9件,佔總答覆比例64%;“非本機關職權範圍”2件,佔總答覆比例14%;“不予公開”3件,佔總答覆比例22%。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未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無。
五、諮詢處理情況
2011年現場接待諮詢共7人次。區局2011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29595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開渠道的多樣性、資訊獲取的便捷性上有待進一步提高。2012年,區局將不斷充實資訊主動公開的內容,拓展資訊公開的渠道,規範和完善申請處理流程,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建設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1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9 |
其中: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全文電子化政府資訊數 |
條 |
19 |
新增行政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資訊目錄數 |
條 |
0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14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8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3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3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14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0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0 |
3.“非《規定》所指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資訊不存在”數 |
條 |
9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2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7.“重復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3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0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3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資訊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0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9.其他 |
條 |
0 |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資訊數 |
條 |
0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0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7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1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29595 |
附表四
復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其中:被復議機關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其中:被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 |
元 |
0 |
政府資訊公開指定工作人員總數 |
人 |
1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0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0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