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靜安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靜安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靜安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靜安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靜安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靜安區分局辦公室(地址:昌平路991號,郵編:200042,電話:32174988,電子郵箱:ja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7年,靜安區稅務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嚴格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紮實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高度重視,健全工作機制。
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由一名分管副局長負責,具體工作人員為2名(兼職)。辦公室具體承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事宜,包括承辦資訊公開“月報表報送、資訊審核發佈、依申請公開”等工作事項。閘北、靜安“撤二建一”後,為規範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重新制定了相關工作準則,明確相關業務流程,確保相關審核流轉單據的準確性。同時,加強政府資訊發佈保密審核機制,設置專門保密審核崗,發佈流程必經保密崗審核,嚴格防止泄密事件的發生。
(二)資源整合,強化渠道建設
1.大力加強網站建設。在對網站進行優化的基礎上,豐富了網站內容,更新維護了《政府資訊公開指南》。靜安稅務網站共設“資訊公開、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公眾參與、重點推薦”五個一級欄目,下設包括分局概況、涉稅公告、稅宣資料等共二十余個二級子欄目。保證各個欄目的更新率,整個網站內容均做到了更新及時,基本要素完備,無錯誤連結,無頁面缺失,無錯別字。
2.加強“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的維護工作。開設了“靜·公告”、“靜·查詢”“靜·便民”等專題欄目。“靜·公告”重點關注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減稅措施及辦稅指南。“靜·查詢”發佈辦稅大廳流量查詢,方便納稅人及時了解大廳人流量,合理安排辦稅時間。同時,可以進行個人納稅資訊查詢、發票資訊查詢等,利用手機,隨時隨地查詢想要的資訊。“靜·便民”則及時告知納稅人各項便民措施。2017年度,“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粉絲數增加到1.7萬餘人,共推送資訊387條,總閱讀量57.1萬人次,架起了稅收宣傳與資訊公開的新橋梁。
3.通過手機短信推送,加大政府資訊公開的時效性。區局除了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網上辦稅服務廳外,還利用短信平臺推送各類政府資訊,包括工作提醒,培訓通知,辦稅要點等,基本做到戶管企業全覆蓋。2017年度,共通過短信平臺推送資訊166批次,47.38萬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區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7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43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7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7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機構職能情況。發佈區局概況、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內設機構職能、辦稅窗口等。2017年4月辦稅服務廳合併,區局通過所有對外公開平臺及時發佈搬遷資訊,及時告知納稅人辦稅服務廳地址。
2.納稅申報日期安排、催報公告、催繳公告、證件失效企業公告、核定徵收居民企業名單、A類納稅人名單等徵管業務類資訊。
3.稅務行政許可公示相關資訊。主要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等事項。行政許可項目做到每月編目,每週更新。
4.稅務行政權力資訊。公開發佈《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靜安區分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行政責任清單》,涉及行政徵收、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以及其他權力等權力事項。
5.政府集中採購公開情況。及時公開區局政府採購項目的名稱、概況、招投標程式等資訊。
6.部門決算資訊。上網公佈2016年部門決算、 “三公經費”決算情況、2017年部門預算,並細化公開內容。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在上海稅務網靜安子網站上設“資訊公開、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公眾參與、重點推薦”五個主要板塊發佈資訊。依託稅務網站,區局公開發佈了各項涉稅查詢,行政許可,稅宣資料等資訊,充分利用稅務網站的及時性,進一步深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區局2017年度子網站點擊量5,264,288次,其中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212,371次。
2.辦稅服務廳:中山北路及昌平路辦稅服務廳合併,優化辦稅服務廳政務公開區,通過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公告欄、受理告知單、宣傳資料架、ARM自助辦稅機,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做到即時更新。還專設諮詢窗口,隨時解答納稅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涉稅問題。2017年9月,新設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廳,方便納稅人進行涉稅事項辦理和查詢。
3.“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推送各項稅收政策,熱點解讀、納稅申報期限,靜稅講壇課程安排等資訊,並設立“靜·公告”、“靜·查詢”“靜·便民”專欄,加強服務功能的拓展,擴寬與納稅人溝通交流渠道。
4.網上辦稅服務廳與短信平臺: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與短信平臺,向納稅人發佈各類公告事項及工作提示。與納稅人密切互動,及時解答各類提問。
5.大眾媒體:2017年4月,區局聯合《靜安報》發行了稅收宣傳月專版,集中宣傳一年來靜安區稅務局在落實結構性減稅、推廣稅收優惠政策、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完善網上辦稅服務等方面的舉措和取得的積極成效。在“看看新聞”網上發佈了多篇專題報道,關注納稅熱點問題,宣傳專題納稅政策。
6.基層稅務所:結合企業調研走訪工作,近距離、面對面到府宣傳稅收政策;召開座談會、財務例會,深入了解企業需求,積極幫助企業防範經營風險,解決實際困難,切實將基層每位稅務幹部都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流動窗口。
7.公共查閱點: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專門的政府資訊公共查閱點供納稅人查閱,優化政務公開區域,方便納稅人查詢。
8.稅收宣傳月:通過稅收宣傳月向納稅人普及宣傳稅收知識。稅收宣傳進園區、進校園、進市場,擴展資訊公開的廣度。
9.納稅人學校:充分發揮兼職教師優質力量,集中梳理納稅人關心的熱點問題,通過有針對性的輔導,利用“靜稅講壇”,為納稅人打造學習、答疑、互動的平臺。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19件。其中,當面申請4件,網上申請5件,信函申請10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約79%的申請涉及稅務登記、繳稅、發票及稅收舉報查辦情況等稅收徵收管理資訊,5%的申請涉及稅收政策資訊,16%的申請涉及其他資訊。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2017年辦理的19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18件。
已經答覆的18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答覆數”2件,佔總答覆比例11.11%;“不同意公開答覆數”2件,其中“涉及商業秘密”2件,佔總答覆比例11.11%; “資訊不存在”6件,佔總答覆比例33.33%;“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8件,佔總答覆比例44.45%。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未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7年無針對區局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復議;無針對區局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訴訟;無針對區局政府資訊公開的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2017年現場接待諮詢共12637人次,電話諮詢13632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需要進一步加強,公開的時效性需要進一步優化。2018年,區局將不斷豐富主動公開的資訊內容,拓展資訊公開渠道,規範和完善申請處理流程,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建設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7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7年度)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77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77 |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9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4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5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8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6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2 |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18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2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6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8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5 |
|
上海市靜安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靜安區分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