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辦公室(地址:昌平路991號,郵編:200042,電話:32174988,電子郵箱:ja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8年,靜安區稅務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持續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落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
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由一名分管副局長負責,具體工作人員為2名。辦公室具體承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事宜,包括承辦資訊公開“月報表報送、資訊審核發佈、依申請公開”等工作事項。在日常工作中,完善區局政府資訊公開相關工作制度,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納入績效管理,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梳理相關工作機制,做到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層層落實。
(二)突出熱點,優化公開內容
區局對廣大納稅人所關心的稅收問題進行了梳理,有針對性的製作發佈了多條培訓視頻,並優化了區局網站重點推薦欄目。同時,根據辦稅熱點開設了“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的專題欄目,包括“靜·公告”、“減稅降費”、“靜·便民”等。“靜·公告”欄目重點關注各項稅收政策、個稅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內容。“減稅降費”欄目則對各項減稅降費舉措進行重點宣傳; “靜·便民”欄目在及時告知納稅人各項便民措施的同時,可以進行實時取號及智慧諮詢,大大改善了納稅人在手機端的辦稅體驗。
(三)部門聯動,實施痕跡管理
建立並執行資訊發佈審核制度,通過內門戶管理平臺“對外資訊發佈”流程,實現對各部門對外發佈公開資訊的痕跡化管理。同時健全政府資訊發佈保密審核機制,設置專門的保密審核人員,並在發佈流程中增設保密審核,嚴格防止泄密事件的發生。建立公文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制,確保所有“公文均標有資訊公開屬性”,“公文簽發前均完成公文公開屬性界定”。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8年底,區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1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8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7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機構職能情況。主要包括區局概況、主要職責、機構領導、辦稅窗口等。國地稅徵管改革後,專門重新發佈了機構職能及領導簡介等相關資訊。
2.徵收管理相關資訊。主要包括納稅申報日期安排、催報公告、催繳公告、證件失效企業公告、核定徵收居民企業名單、A類納稅人名單等徵管業務類資訊。
3.稅務行政許可相關資訊。主要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等事項內容。相關資訊做到每月編目,每週更新。
4.稅務行政權力資訊。公開發佈《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行政責任清單》,涉及行政徵收、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以及其他權力等權力事項。
5.政府集中採購公開情況。及時公開區局政府採購項目的名稱、概況、招投標程式等資訊。
6.財務決算資訊。公佈2017年度部門決算,2018年度單位預算,並細化公開內容。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在上海稅務網靜安子網站上設“資訊公開、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公眾參與、重點推薦”五個主要板塊發佈資訊。依託稅務網站,區局公開發佈了各項涉稅查詢,行政許可,稅宣資料等資訊,充分利用稅務網站的及時性,進一步深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區局2018年度子網站點擊量4,733,334次,其中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63,975次。
2.辦稅服務廳:在中山北路辦稅服務廳優化辦稅服務廳政務公開區,通過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公告欄、受理告知單、宣傳資料架、ARM自助辦稅機,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做到即時更新。同時專設諮詢窗口,隨時解答納稅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涉稅問題。
3.“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推送各項稅收政策,熱點解讀、納稅申報期限,靜稅講壇課程安排等資訊,並設立“靜·公告”“減稅降費”“靜·便民”專欄,提升服務功能,拓寬與納稅人溝通交流渠道。2018年度,“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粉絲數達2.1萬餘人,共發佈稿件560篇,累計閱讀數21萬。
4.電子稅務局與短信平臺:通過電子稅務局與短信平臺,向納稅人發佈各類公告事項及工作提示。與納稅人密切互動,及時解答各類提問。2018年度,共向納稅人發送短信通知共144577條。
5.大眾媒體:為拓展資訊公開廣度,充分挖掘區域特色,在《中國稅務報》,《文匯報》,看看新聞網,澎湃新聞APP等大眾媒體上發佈各項稅收宣傳稿件50篇(次)。
6.基層稅務所:結合2018年“大調研”工作,近距離、面對面到府宣傳稅收政策;召開座談會、財務例會,深入了解企業需求,積極幫助企業防範經營風險,解決實際困難,切實將基層每位稅務幹部都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流動窗口。
7.公共查閱點: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專門的政府資訊公共查閱點供納稅人查閱,優化政務公開區域,方便納稅人查詢。
8.稅收宣傳月:通過稅收宣傳月向納稅人普及宣傳稅收知識。稅收宣傳進園區、進校園、進市場,在澎湃新聞APP上開展辦稅服務廳直播活動,不斷挖掘資訊公開的深度。
9.納稅人學校:充分發揮兼職教師優質力量,集中梳理納稅人關心的熱點問題,通過有針對性的輔導,利用“靜稅講壇”,為納稅人打造學習、答疑、互動的平臺。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8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11件。其中,當面申請1件,網上申請10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約82%的申請涉及稅務登記、繳稅、發票及稅收舉報查辦情況等稅收徵收管理資訊,9%的申請涉及稅收政策資訊,9%的申請涉及其他資訊。
(二)申請處理情況
2018年,答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12件。其中2018年受理並答覆的11件;2017年受理,2018年答覆的1件。
已經答覆的12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答覆數”3件,佔總答覆比例25%;“不同意公開答覆數”1件,其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1件,佔總答覆比例8.3%;“不屬於本機關公開”2件,佔總答覆比例16.67%; “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2件,佔總答覆比例33.33%;“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2件,佔答覆比例16.67%。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未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8年針對區局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復議1件,復議結果為維持資訊公開答覆行為;無針對區局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訴訟;無針對區局政府資訊公開的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2018年現場接待諮詢共11000余人次,12366電話諮詢及市局自然人專線合計135505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在公眾互動回應、依申請公開處理 等方面仍需進一步提升。2019年,區局將不斷豐富主動公開的資訊內容,拓展資訊公開渠道,規範和完善申請處理流程,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建設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8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8年度)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78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78 |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1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1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2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2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12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3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2 |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4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2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1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1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6 |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