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網頁(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ja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辦公室(地址:昌平路991號,郵編:200042,電話:32174988,電子郵箱:jatax@shanghai.gov.cn)。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靜安區稅務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決策部署和《條例》,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以及公眾關注的事項開展政務資訊公開工作,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工作準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為目標,加大公開力度,增強公開實效,切實推行政務資訊公開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切實平穩有序地推進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
區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20年,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2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主動公開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機構基本資訊,及時更新機構職能、領導簡介等;二是納稅服務,具體包括A類納稅人名單、靜稅之窗;三是行政執法資訊,具體包括權責清單、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稅收執法資訊、稅收徵管資訊;四是自身建設,具體包括政府採購相關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
2020年本機關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5件,其中自然人申請4件,商業企業申請1件,“予以公開”的2件,屬於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不予公開”的1件,因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無法提供”的2件。答覆率為100%。
(三)政府資訊管理
嚴格對外資訊發佈審批流程,嚴格落實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全面審查的要求, 實現對各部門發佈公開資訊的痕跡化管理,做好政府資訊清理和發佈工作。
(四)平臺建設方面
拓展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內容,以靜安區稅務局網頁為主動公開的主要平臺,將稅收宣傳月、“靜安稅務”微信、12366納稅服務熱線、納稅人學堂、新聞媒體等有機融合,積極打造多渠道融合的宣傳陣地,加強與納稅人的溝通交流,拓寬主動公開渠道。
1.靜安區稅務局網頁。根據市局統一要求改版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定期維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內容。2020年,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靜安區稅務局”網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21條;回復網上局長信箱和投訴舉報43條。
2.“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2020年,通過“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共發佈圖文734篇,共計發佈天數183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靜安稅務”微信公眾號粉絲數達23574人,累計閱讀量20余萬次。增設“防疫期間辦稅指南”“雲直播”“勞模説稅”三個欄目,及時向納稅人、繳費人發佈最新稅收政策、辦稅指南等。
3.辦稅服務廳。通過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公告欄、受理告知單、宣傳資料架、ARM自助辦稅機等,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間,設置專廳解答和處理納稅人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涉稅問題。
4.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一步提升12366納稅服務熱線服務質效。2020年,區局12366遠端坐席共為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提供人工諮詢服務137751人次。
5.稅收宣傳月。圍繞“減稅費優服務 助復産促發展”為主題,開展稅宣月系列活動。結合“五五購物節”,在恒隆廣場啟動上海首個離境退稅即買即退集中退付點。在戶外大屏、強生計程車等滾動播放稅收公益廣告、宣傳標語等。在市北高新園區舉辦“稅法進園區”稅收政策現場諮詢活動。
6.電子稅務局與短信平臺。2020年,通過電子稅務局與短信平臺向納稅人發佈各類公告事項及工作提示,累計推送政策內容、納稅提示91批次,81萬餘條。
7.納稅人學堂。發揮勞模品牌效應,開通“勞模説稅”雲直播,充分發揮區局師資團隊優質力量,集中梳理納稅人關心的熱點問題,精準開展稅宣輔導,提高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的時效性和精準性,為“六穩”“六保”提供有力支撐。2020年,開展納稅人學堂網上直播課程7場,直播觀看量達2100余人次,線下培訓6場,共有341戶企業參加。
(五)監督保障
結合工作實際,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納入績效管理考核。嚴格規範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專欄中公開目錄的編制和更新維護工作。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參加市局開展的政務公開專項培訓,根據新《條例》出臺提出的新要求,進一步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4 |
0 |
330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6 |
+8 |
9982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8 |
-1 |
946 |
行政強制 |
4 |
+1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3 |
299262元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4 |
1 |
0 |
0 |
0 |
0 |
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被申請人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20年,區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市局的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務公開的宣傳形式有待豐富,二是政務公開專業素養有待加強。針對以上問題,本機關採取以下措施予以改進:一是拓寬宣傳渠道。不斷創新思維,多形式、多渠道紮實開展稅收宣傳。充分發揮稅務網頁、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傳統媒體的優勢,用好微信公眾號、微網志等新媒體宣傳渠道,結合海報、圖文等宣傳産品,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宣傳。打造好“勞模説稅”宣傳品牌,發揮勞模品牌效應,加強與納稅人的互動交流,幫助納稅人快速、便捷掌握所需資訊。二是提升政務公開水準。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持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資訊發佈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斷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更好地為社會公眾和納稅人、繳費人服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