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文件規定,現將2024年3月份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嘉定區稅務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