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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區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4-008號代表建議的答覆

發佈時間:2024-04-24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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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SY00245436402024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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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對區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4-008號代表建議的答覆

馬壯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關於降低核心科研人員個稅的建議”的代表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覆如下:

  一、關於減免稅許可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規定:“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由於您提出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為國家事權,區級政府、區級稅務機關無許可權制定實行除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外的稅收減稅、免稅、退稅等優惠政策,也不得出臺與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的財政獎勵措施。因此本區暫無法出臺針對特定範圍科研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現行相關優惠政策措施

  (一)國家現行稅收政策

  現行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8號),文件規定:“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嘉定區現行獎勵、補貼政策

  嘉定區針對人才方面已出臺多項相應的人才獎勵政策、資助補貼實施辦法和購房租房補貼政策等,同時也大力支援在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創新人才就地開展成果轉化,産業化優質項目主要負責人可認定為本區相應類別高層次人才,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三、下一步工作舉措

  嘉定區將加強人才優惠政策措施宣傳與業務輔導,確保人才相關的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應享盡享,同時對於代表提出的建議加以關注和研究,形成政策儲備,適時向上反映,爭取政策支援。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嘉定區稅務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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