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行防偽稅控遠端抄報稅和電子申報企業電子簽名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滬國稅徵【2008】36號文,為貫徹國家稅務總局“落實兩個減負,優化納稅服務”的工作要求,市局決定在本市推行防偽稅控遠端抄報稅和電子申報企業電子簽名、電子印章。
一、根據市局精神,我局自2008年11月起,所有防偽稅控遠端抄報稅和電子申報企業使用防偽稅控遠端抄報稅和電子申報企業電子簽名。
操作步驟:
(一) 所有電子申報企業必須從主管稅務機關索取或至上海財稅網——嘉定稅務子網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jdtax/)自行下載《申請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確認書》。
(二) 電子申報企業填制《申請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確認書》,于10月20日前直接送達主管稅務機關。
(三) 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歸入納稅人戶管登記類資料。
(四) 自2008年11月起,由市局統一設置電子簽名。
(五) 設置電子簽名後,納稅人填寫申報表及相關附表時需將CA證書插入,保存申報表時在電子申報表的下放將出現128位的電子簽名串。納稅人可對保存的申報表多次修改,系統每次生成不同的電子簽名串。納稅人應該妥善保存包含電子簽名電子申報表,保存形式可以為電子文檔或紙質列印。
二、所有防偽稅控遠端抄報稅和電子申報企業也可自願選擇申請電子公章。
操作步驟:
(一)電子申報企業填制《申請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確認書》時同時在電子印章欄加蓋清晰完整的企業公章,于10月20日前直接送達至主管稅務機關。
(二)主管稅務機關對申請電子印章企業進行統計並上報市局。
(三)納稅人攜下列資料至上海市數字證書認證中心辦理電子印章(北京西路1318號 208 聯繫電話62077128)
1. 企業使用的CA證書,32K用戶需80元換證費.
2. 企業公章
3. 單位數字證書受理表(一式三份)
4. 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5. 辦理人身份證
6. 營業執照複印件
上海市嘉定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嘉定區分局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