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19年,本機關積極落實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相關規定和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探索完善資訊公開的方式和方法,精簡工作流程,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切實做好政府資訊主動公開,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各項任務,讓行政權力透明運作,各項工作規範有序。
(一)主動公開方面
2019年,本機關通過嘉定稅務網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05條,其中政務動態類102條,徵管公告類53條,通知公告類38條,政府效能類12條。通過辦稅服務廳、“嘉定稅務”微信公眾號發佈通知公告87條。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19年度,本機關受理依申請公開11件,申請人主動撤銷1件,予以公開2件,部分公開2件,不予公開1件,無法提供資訊4件,不予處理1件。
其中,不予公開件根據《條例》第15條、第31條,經第三方確認涉及其合法權益,不予公開;無法提供資訊中,3件為本機關經檢索沒有所申請資訊,1件為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並告知申請人資訊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1件不予處理為申請人以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舉報,本機關已告知申請人相應受理渠道。
(三)政府資訊管理
一是健全資訊公開制度,規範資訊公開形式。對嘉定稅務網頁欄目名稱、格式及內容,統一標準、統一格式、規範管理。由辦公室扎口管理資訊公開,經審核無誤後,統一上網發佈,避免資訊重復上網。進一步優化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細化依申請公開申請方式和範圍,方便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查詢和獲取。強化政府資訊公開隊伍建設,加強力量配備,保障工作運作。
二是加強保密審查,規範完善公開程式。遵循“先審查,後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制定完善政府資訊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落實資訊公開保密審查審批各環節保密制度措施。強化政府資訊公開保密審查培訓,增強資訊公開保密審查人員及資訊公開人員的保密意識。
(四)平臺建設
1.稅務網頁。及時發佈各類稅收新政策的解讀説明及各類常用涉稅事項的辦理標準,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稅收政策資訊和涉稅辦理資訊。建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設政策法規、納稅服務、行政執法3級目錄16類子項目。優化調整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目錄,分類更清晰,體系更完整,提升主動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準。
2.辦稅服務廳。梳理和規範本局四個辦稅服務廳的觸摸屏、電子顯示屏、紙質宣傳資料,重新印製常用涉稅事項辦理指南、房産行業涉稅辦理指南等資料,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做好傳統辦稅服務廳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的同時,大力推廣網上辦稅服務廳應用。
3.短信平臺、“嘉定稅務”微信公眾號、諮詢熱線。通過短信平臺、“嘉定稅務”微信公眾號,及時向企業發佈最新稅收政策、解讀辦稅流程、通知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完善12366嘉定諮詢熱線工作機制,對公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跟蹤,確保諮詢服務及時準確。
4.稅收宣傳月。深入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把稅收宣傳月活動作為促進稅務系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有效方式。與年度重點工作相結合,舉辦民營企業座談會、專場輔導等。同時,充分利用新媒體宣傳手段,結合新聞、微信公眾號平臺開展政策宣傳活動。
5.納稅人學堂。區局納稅人學堂積極開展各類培訓,根據階段性稅法宣傳工作重點和納稅人需求,採取階段教學計劃與動態調整教學課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納稅人學堂教學活動。
6.基層稅務所。區局深入開展大調研大走訪,在調研企業生産經營情況的同時,到府宣傳稅收政策,並通過稅企座談、建立納稅人呼聲採集聯繫人機制、建立定點聯繫企業制度等方式,傾聽納稅人呼聲,滿足納稅人合理訴求。
7.其他渠道。重視公共場所的宣傳作用,充分依託電視臺、電臺、報刊等主流媒體,登載稅收要點動態,提供最新稅收政策解讀,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覆蓋面廣的公開宣傳模式。
(五)監督保障
2019年度,本機關把政府資訊公開納入績效考核指標中,加強對機關內各部門政府資訊公開的績效考核,提高政府資訊公開的時效性與規範性,對於未及時處理申請事項或未在規定期限內答覆的,以及辦理不規範,答覆口徑有誤的部門,嚴肅追責。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 |
0 |
2485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 |
2 |
10426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8 |
0 |
1232 | ||
行政強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20 |
390.79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總計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總體來看,2019年本機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改進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加強了政務服務質效,但離社會公眾的期盼還是存在一定差距的。一是在主動公開的時效性上有待增強;二是在政務資訊發佈上有待提升;三是政府資訊公開培訓輔導方面有待完善。
2020年,本機關將進一步規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進一步理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流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明確公開資訊的範圍、渠道、時限、形式。進一步加強對內對外的宣傳輔導,提高政府資訊公開意識,不斷提高工作水準,更好地服務社會公眾。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機關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嘉定區稅務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