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73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文件要求,對下列單位提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的稅務行政許可申請依法進行審核,現將結果予以公告(見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金山區稅務局
2023年9月6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73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文件要求,對下列單位提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的稅務行政許可申請依法進行審核,現將結果予以公告(見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金山區稅務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