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金山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金山區分局
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引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金山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shanghai.chinatax.gov.cn/js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金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金山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金山區浩源路80號,郵編:200540,電話:021-37321115)。
一、概述
推進政府資訊公開是加強稅務部門自身建設、促進依法行政和規範執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強化民主監督、提高稅務行政透明度的一項重要內容。2014年,本局以貫徹《條例》、《規定》為契機,堅持“公開為原則,內容為核心,制度為抓手,資訊化為依託”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制度機制,大力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基礎建設和渠道建設,在擴大資訊公開度、拓展公開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明確責任,落實各項工作
根據《條例》、《規定》要求,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由主要局領導分管,一名副局長協管,辦公室主任負責。各職能科室職責是:辦公室具體承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事宜,並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各稅務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監察室負責監督協查;資訊科負責技術支援;其他科室根據各自職能分工負責資訊報送和初審。各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並指定專人負責本科室資訊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處理,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夯實基礎,完成日常工作
一是做好日常資訊公開工作。按照市局規定,區局對於應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在資訊産生(變更、失效)後的20個工作日內,編制(修改)公開目錄,目錄經本單位第一責任人審批後上網公佈。區局遵循合法、及時、準確、便民的原則,對政府資訊公開申請進行受理、審查和處理,並在規定時限內給予答覆或提供申請所需的政府資訊。二是落實資訊審查、發佈制度。建立、健全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審核制度和審批流程,確定專人負責資訊的收集、整理、審定、備案、發佈,按照要求通過多渠道予以公開,定期梳理檢查。在保密審查方面,各類公開資訊必須經過各部門負責人初審、分管局領導復審、局主要領導把關等多道審核程式,本年度區局資訊公開工作未發生泄密、失密現象。三是督促檢查制度。按市局要求,按時報送網站資訊維護反饋表、政府資訊公開情況月報表、政府資訊公開情況年報表及公文類資訊目錄備案明細表。辦公室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全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確保了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做好保障工作
按照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豐富公開形式、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各項工作。在充分利用區局稅務子網站做好政府資訊公開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在區局信訪室內設立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配備專用電腦、電話及列印設備,供申請人查詢政府資訊;在辦稅服務廳設立政務公開區,為群眾查閱稅收政策、辦稅程式、涉稅審批等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在辦稅大廳放置稅收政策類書籍,供納稅人取閱查看。利用工作例會、部門負責人會議等場合,對政府資訊公開的職責、內容、形式、要求進行明確,使各部門負責人進一步提高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本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4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主動公開途徑包括:
1.稅務網站。子網站及時做好公開內容的更新與維護。
2.辦稅服務廳。區局在各辦稅服務廳對辦稅流程、涉稅資料報送等進行公開;其中第一稅務所大廳利用電視機顯示屏對熱點稅收政策進行滾動播出。
3.公共查閱點。通過本局公共查閱點接待政府資訊查詢58人次。按規定及時向市局報送政府資訊電子全文及目錄。
4、利用金山報、金山電視臺做好各項資訊公開工作,宣傳稅收政策,提供納稅服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年度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1條,經依法妥善處理,因申請人主動撤銷申請,該申請按時辦結。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年度無復議、訴訟及申訴。
五、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約70000余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約58490次,當面諮詢接待5730次。本局2014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22145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開渠道的多樣性、資訊獲取的便捷性上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此,本局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將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緊緊圍繞金山經濟建設的發展目標以及稅務徵管模式改革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拓寬資訊公開渠道,加大稅收政策的公開力度,全面夯實工作基礎,完善制度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不斷提升本區稅務資訊服務的能力和水準。重點加強以下工作:
(一)夯實基礎工作。加強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內容的日常維護工作,經常性進行全面梳理;建立和完善申請受理、後臺處理、反饋答覆、監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
(二)加強宣傳工作。通過宣傳,使稅務幹部和納稅人更多地了解資訊公開工作,使稅務幹部熟悉資訊公開內容範圍和有關工作操作規程,提高服務水準,引導群眾正確行使知情權。及時更新政務資訊,提高資訊公開的數量和品質。
七、説明、附表、附圖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4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附圖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2014年度)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49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49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1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