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金山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shanghai.chinatax.gov.cn/js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金山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金山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金山區浩源路80號,郵編:200540,電話:021-37321115、021-37321017)。
一、概述
2016年,本局繼續深入執行《條例》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履行公開義務,規範公開行為,提高公開品質,做好政府資訊公開服務。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根據《條例》、《規定》要求,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由主要局領導分管,一名副局長協管,辦公室具體承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事宜,並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各部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辦稅服務廳設立政務公開區,為群眾查閱稅收政策、辦稅程式、涉稅審批等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在辦稅大廳放置稅收政策類書籍,供納稅人取閱查看。
(二)細化分工,明確公開責任。本局辦公室&&並指定專人負責資訊公開工作,做好公開資訊審查、實時更新等工作,監察室負責監督協查,資訊科負責技術支援;其他科室根據各自職能分工負責資訊初審和報送。各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並指定專人負責本科室資訊的梳理,利用工作例會、部門負責人會議等場合,對政府資訊公開的職責、內容、形式、要求進行明確,使各部門負責人進一步提高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落實流程,保障資訊安全。一是做好日常資訊公開工作。按照市局規定,本局對於應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在資訊産生(變更、失效)後的20個工作日內,編制(修改)公開目錄並上網公佈。對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按照合法、及時、準確、便民的原則,進行受理、審查和處理,並在規定時限內給予答覆或提供申請所需的政府資訊。二是落實資訊審查、發佈制度。完善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審核制度和審批流程,按照要求通過多渠道予以公開,定期梳理檢查。在保密審查方面,各類公開資訊必須經過各部門負責人初審、分管局領導復審、局主要領導把關等多道審核程式,2016年度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未發生泄密、失密現象。三是做好督促檢查。按市局要求,按時報送政府資訊公開情況月報表、政府資訊公開情況年報表及公文類資訊目錄備案明細表。辦公室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全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確保了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全年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業務類83條,佔比93.3%;其他類6條,佔比6.7%。
主動公開途徑包括:
1.稅務網站。安排專人及時做好子網站公開內容的更新與維護,2016年11月,本局對子網站進行全面改版,進一步對政務資訊公開渠道進行優化升級。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年子網站訪問量合計4990912 次,其中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77375次。
2.辦稅服務廳。綜合運用好各辦稅服務廳資料架、公告欄,全方位對稅收政策、辦稅流程、涉稅資料報送等進行公開。
3.公共查閱點。本局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1處,通過公共查閱點接待政府資訊查詢,按規定及時向市局報送政府資訊電子全文及目錄。
4.《金山報》等公共媒體。利用金山報等公共媒體做好各項資訊公開工作,發佈區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聚焦營改增試點,助力供給側改革”稅收政策宣傳專刊、稅法宣傳月宣傳特刊,進一步宣傳稅收政策,提供納稅服務。
5.新媒體手段。借力本局微信公眾號“金山稅務阿根辦”等新媒體手段,進一步突出微信公眾號實用功能,通過“政策法規查詢”模組並定期發佈涉稅資訊,做好資訊公開工作,截止到年底,“金山稅務阿根辦”粉絲數量達到23417人,粉絲活躍度相對穩定。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年度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5條,依法予以答覆3條,其中申請資訊不存在答覆1條,同意公開答覆2條;其餘2條申請按照《條例》、《規定》順延到下年度予以答覆。從申請內容來看,全年收到政務資訊公開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涉稅資訊查詢、繳稅資訊及發票資訊等稅收徵收管理資訊。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年度無復議、訴訟及申訴。
五、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本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電話諮詢約111484次,現場諮詢室當面諮詢接待6121人次。
六、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儘管我們在政府資訊公開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公開宣傳雖然形式多樣,但是還不夠生動。二是在監督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為此,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1.統一認識,進一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制。繼續貫徹落實條例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領導,明確責任,增強開展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責任意識、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對各類資訊做到及時清理和更新,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式、形式和時限進行公開,切實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發揮好促進依法行政、服務社會公眾的重要作用。
2.強化宣傳,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宣傳工作。加大對內宣傳力度,增強我局系統全體職工的公開意識,使政務公開與業務工作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將工作的各項最新進展通過政務公開平臺,及時告知公眾,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3.認真梳理,進一步提升政府資訊公開率。努力規範工作流程,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我局科室及稅務所掌握的政府資訊,及時提供,定期維護,保證公開資訊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提高我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七、説明、附表、附圖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僅反映2016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附圖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6年度)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89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89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5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3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3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3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3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