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金山區稅務局編制。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在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市局”)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關心指導下,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金山區稅務局(以下簡稱“區局”)認真落實上級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各項工作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著力提升公開品質,不斷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效能,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服務大局為本,規範有序做好主動公開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嚴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則,按照市局要求,調整和完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綜合運用各類公開平臺,通過公開發佈、宣傳解讀、主動推送、回應答疑等形式,主動公開涉及納稅人、繳費人切身利益和需要知曉的政府資訊。區局全年主動公開事項11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業務類47條,佔比42.0%;其他類65條,佔比58.0%。
(二)以服務申請人為責,依規辦理依申請公開
按照修訂後的《條例》、《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滬府令32號)、《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程(試行)》(滬稅辦發〔2020〕34號)中有關依申請公開的規定,堅持以依申請公開的申請人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依託優化後的辦理流程及線上系統,不斷健全依申請公開辦理環節,持續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協調,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嚴格依法依規辦理依申請公開。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請公開6件,已全部按時辦結,其中予以公開5件,以“資訊不存在”答覆1件。從申請內容來看,全年收到政務資訊公開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涉稅資訊查詢、企業繳稅情況及登出情況等稅收徵收管理資訊。
(三)以建章立制為綱,逐步優化政府資訊管理
一是制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金山區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制度(試行)》,確保做好制度層面和執行層面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明確區局資訊公開實施主體、職責許可權、管理流程和監督方式等事項,完善資訊發佈機制,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範化開展。二是加強公文公開屬性管理,明確公文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屬性,由文件起草部門把好公開屬性選擇的“第一道門”,嚴格按照規定流程逐級履行審核工作,努力做到應公開盡公開。三是進一步強化目錄管理,將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細化為4大類、8個工作事項,不斷提升公開內容的針對性。四是在全局範圍建立資訊公開的“共商機制”,主動與相關業務科室、稅務所建立聯繫,針對涉稅專業性、領域性問題,召開專項討論會,確保公開答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以自身建設為基,持續拓展公開平臺渠道
一是打造網頁主陣地。著力加強區局網頁作為資訊公開第一平臺的建設和完善,按照市局要求完成基層政務公開目錄的調整和維護,並規範目錄結構;修訂政府資訊公開指南,優化界面、充實內容,及時回應群眾涉稅訴求。二是開闢公開新領地。以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學堂、微信公眾號為載體,豐富傳統資訊公開平臺體系,2020年,區局微信公眾號平臺累計發佈微信1124篇,累計閱讀量超42萬次,累計轉發量超3萬次,公眾號功能表點擊量超2.5萬次,累計新增關注量2077人次,目前總關注量4.2萬人。三是拓展發聲新渠道。對外借力“i金山”、《金山報》、金山電視臺等媒體平臺發佈新聞報道6篇;與中國移動金山分公司開展合作,通過線上渠道,共同探索疫情期間“非接觸式”宣傳新途徑,創新開通“金稅雲課堂”線上直播。2020年,共開展七期“金稅雲課堂”線上直播,受眾超過1.13萬戶次,逐漸形成了功能多元化、課程碎片化、受眾規模化的“非接觸式”公開宣傳新形式。
(五)以嚴格考評為要,不斷強化公開監督保障
一是嚴格考核。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納入區局年度績效考核,結合相關工作要求,細化考核方案,嚴格考核標準,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規範政府資訊公開發佈工作。二是強化審查。結合公文辦理流程,細化資訊公開程式,落實資訊公開源頭認定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實現政府資訊公開全程可追溯;堅持公開透明,加大公開力度,深化政務公開,強化保密審查,確保涉密資訊不外泄、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三是積極聯絡。指派專人參加專題培訓,系統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強化與市局及兄弟單位的溝通交流,積極探討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分析新形勢下政府資訊公開的特點,切實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 |
0 |
37698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6 |
+8 |
3981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8 |
-1 |
774 | ||
行政強制 |
4 |
+1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12 |
10661290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5 |
1 |
0 |
0 |
0 |
0 |
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區局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主動公開力度仍需加強,政策解讀形式仍需創新等。針對上述問題,區局將結合工作實際,採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一方面,切實提升主動公開力度。著力提升資訊發佈和傳播的集群、矩陣效應,強化門戶網站、微網志等平臺的作用,進一步規範欄目建設,確保欄目發佈的主動性、時效性、權威性;進一步充實政府資訊公開內容,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目錄與公開流程,持續加大主動公開力度。
另一方面,不斷創新政策解讀方法。以大數據思維為抓手,以現有平臺為基礎,充分整合報紙、電視、網路等媒介資源,持續探索新型政策宣傳方式,聚焦社會公眾廣泛關注的涉稅熱點問題,豐富線上直播的政策宣傳形式,深化大數據分析,進一步做好資訊公開和政策宣傳工作。
六、 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