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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務局有形動産經營租賃代開發票業務操作指引

發佈時間:2026-05-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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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務局有形動産經營租賃代開發票業務操作指引

一、業務概述

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其他按規定不能自行開具發票的個人,出租有形動産臨時取得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向業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電子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二、辦理流程

稅務機關審核後辦結。

通過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或App端進行申請。

三、關聯場景

場景編號

場景順序

是否強制關聯

場景名稱

關聯關係

1

前序業務

強制

自然人需註冊電子稅務局賬號並已完成四級實名認證。

代開增值稅發票需要登錄等級為四級以上。

2

前序業務

強制

通過電子稅務局App代開的,預先下載電子稅務局App並通過人臉實名核驗。

通過App端申請需掃臉認證通過。

四、功能路徑

1.通過網頁端辦理的,通過自然人業務登錄:【我要辦稅】-【發票業務】-【代開增值稅發票】

 

    2.通過電子稅務局App代開的,點擊首頁【代開增值稅發票】。

 

五、操作步驟
(一)網頁端操作步驟

1.登錄電子稅務局後,進入【代開增值稅發票】功能。選擇【勞務報酬、有形動産經營租賃代開】場景標簽。

 

2.進入票面填寫頁面,輸入受票方名稱。如果受票方為企業,則輸入名稱後系統可模糊搜索帶出受票方資訊。點擊【項目名稱】旁邊的【選擇】按鈕,系統彈出商編選擇彈窗。

 

3.選擇服務——經營租賃——*經營租賃*其他有形動産經營租賃服務,單擊【確認】按鈕。

 

4.可自行修改商品編碼後的項目名稱,並錄入單位、數量和含稅價格。

 

如果需要備註的,錄入備註資訊,無需備註的,直接點擊【下一步】。

5.系統彈出應稅發生地和經營租賃特定採集項目。

根據增值稅法規定,自然人應當向應稅交易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具體可以為動産租賃使用地或動産承租方所在地。自然人選擇的應稅發生地,決定了代開申請受理的稅務機關、後續如果需要完成稅費繳納、紅字發票申請,也向該地稅務機關申請。

 

6.代開申請人需根據是否簽訂租賃合同或其他應稅憑證準確選擇【是否簽訂合同或其他應稅憑證】。對於選擇【是】的代開申請,會隨代開申請一併徵收租賃合同印花稅。

7.有形動産經營租賃的個人所得稅項目為財産租賃所得。

8.自然人應準確填寫租賃服務發生的時間,系統根據業務發生時間,判斷代開申請是否需要加收滯納金。

填寫完成後,點擊【下一步】,系統自動計算稅費。

9.系統展示需要繳納的稅費。

 

    (1)增值稅計稅依據為不含稅租金金額。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法實施條例規定:自然人屬於小規模納稅人。

因此,自然人在代開有形動産經營租賃數電發票時,可以選擇使用1%徵收率,或3%徵收率。

如果選擇1%徵收率,含稅銷售額換算計稅依據時,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2)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代開申請人選擇的【應稅發生地】街道鄉鎮(對應的辦稅服務廳所在地)所適用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確定。

(3)若代開申請人在【是否簽訂合同或其他應稅憑證】選擇了【是】,則代開申請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為“租賃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註明的租金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4)有形動産經營租賃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規則為:

4.1若本次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4000元時,

計稅依據=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800;

4.2若本次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4000時,

計稅依據=(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80%;

個人所得稅應補稅(費)額 = 計稅依據*20%。

(10)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需要登錄認證等級四級或以上。如果登錄認證登記未達到四級,則需要掃臉認證。

 

    注:一次登錄,申請多次代開的,僅需掃臉認證一次。

(11)完成認證後,系統彈出《發票風險提示單》,如果代開風險掃描為提示後代開,則勾選確認後,點擊【繼續辦理】即可提交申請。

 

(12)如果代開申請人本次代開申請沒有觸發需要稅務人員審核的條件,則代開申請提交後可以直接進行繳款。

 

點擊【去繳款】直接進行稅費繳納,也可進入【代開發票查詢】,點擊【立即查詢】

 

點擊操作欄的【繳稅】按鈕進行代開發票稅款繳納。

 

(13)系統支援微信、支付寶、銀聯線上、雲閃付、銀行端查詢繳款等多種繳款方式。

 

若自然人銀行卡與應稅發生地稅務機關簽訂了三方協議,則界面顯示三方協議按鈕,也可使用三方協議進行繳款。

 

(14)稅款繳納完成後即可線上開具數電發票。

 

(15)點擊【開具】按鈕,點擊【確定】,系統提示開具成功,發票狀態變為【已開具】,可跳轉至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票交付頁面。

 

(16)也可點擊【下載】按鈕,跳轉電票平台下載數電票。

 

發票票樣如圖所示。

 

(二)App端操作步驟

(1)登錄電子稅務局App,確認右上角為【上海】。

 

(2)選擇貨物、服務等一般代開。

 

(3)第一步“購銷資訊填寫”

 

銷售方資訊系統已自動預填,請錄入【購買方資訊】、應稅銷售行為發生地。

(4)添加項目資訊。

 

點擊【選擇】,依次選擇服務-經營租賃-其他有形動産經營租賃服務。

 

點擊【確定】,返回購銷資訊填寫頁面。

(5)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項目簡稱,例如錄入:車輛租賃。

(6)錄入含稅租金金額並點擊保存。

(7)勾選【是否簽訂合同或其他應稅憑證】的,代開申請會隨票附徵租賃合同印花稅。

 

(8)選擇業務發生時間,並按需錄入備註資訊。點擊【下一步】可進入【納稅資訊確認】頁面。

 

(9)確認無誤的,點擊【提交】。如果登錄時未進行掃臉認證,此時會彈出掃臉認證頁面。掃臉通過後,點擊【提交】,系統彈出代開發票風險提示單。

 

(10)點擊箭頭可查看風險提示詳情。

 

(11)倒計時15秒結束後,可點擊【繼續辦理】按鈕,代開申請提交成功。

 

(12)有形動産經營租賃的代開申請,如果沒有觸發稅務人員審核的情況無需審核。申請人可以點擊【立即繳款】或進入【代開發票查詢】進行繳款。

 

(13)點擊【繳款】按鈕可前往預繳稅款頁面。

 

(15)系統根據申請人是否和應稅發生地稅務機關簽訂三方協議帶出繳款方式。選擇繳款方式點擊【立即繳款】。

 

(16)繳款成功後點擊【返回首頁】。

 

    (17)再次進入【代開發票查詢】,頁面上代開申請狀態已變為【待開具】。點擊【開具發票】按鈕。

 

系統提示開具成功。

 

點擊【確定】,點擊【下載發票】並允許電子稅務局App寫入本地文件。

 

    發票下載至本地後,完成代開發票流程。

六、報送資料

未觸發提供資料代開風險的代開申請無需報送資料。

如果系統提示需要報送資料,則需要代開申請人上傳代開人(經辦人)身份證明,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有關業務合同、協議或其他資料。

七、注意事項

目前,未觸發提供資料代開風險的有形動産經營租賃代開申請無需稅務機關審核。如果觸發提供資料代開風險指標,則稅務機關將在1個工作日內受理代開申請。

八、常見問題

有形動産經營租賃的代開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答:有形動産經營租賃按照“財産租賃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則如下:

1.若本次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4000元時,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800;

2.若本次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4000元時,

計稅依據=(代開金額(不含稅)-其他有關稅費(本次代開除個人所得稅以外的稅種應補稅費額))*80%;

個人所得稅應補稅(費)額 = 計稅依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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