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2020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0年1月25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情況,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頁(www.tax.sh.gov.cn/mh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辦公室(地址:滬松公路559號,郵編:201101,電話34639311)。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局聚焦主題主線,緊緊圍繞稅收重點工作,認真貫徹《條例》,嚴格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部署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以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宗旨,不斷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動公開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機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程(試行)》要求,積極落實《條例》規定,不斷完善資訊公開工作制度,制發《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程(試行)》,進一步明確主動公開內容和範圍,細化公開流程和操作,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以制度保障促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正常開展。2020年,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資訊9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是加強重點領域資訊公開。圍繞全國稅收工作主題主線,積極回應納稅人、繳費人關心的疫情防控、減稅降費、個稅改革、社保費及非稅收入劃轉、優化營商環境等相關問題,加強各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公開,積極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要求辦理相關政府採購項目,政府集中採購項目數量7項,採購總金額16004610元。
三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推進行政權力資訊公開,根據市局統一部署,及時公開發佈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行政權力清單和行政責任清單,完善主動公開內容,加大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曝光力度,大力推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工作。2020年度共計公開行政許可處理決定數15123次,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處理決定數735次,行政處罰處理決定數578次,行政強制處理決定數2次。
(二)依申請公開
目前,我局已經建立了規範的依申請公開制度。在原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理順工作關係,加強依申請公開組織保障,完善依申請公開流程,做實做細臺賬管理,對申請、辦理、徵求意見、答覆、送達等情況實時更新;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法處理好各類依申請政府資訊公開事項。依申請公開申請數7件,已辦結7件。其中予以公開1件,部分公開2件,不予公開1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3件。
(三)政府資訊管理
一是加強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組織崗位人員積極參加市局、區府舉辦的資訊公開培訓,繼續做好新進人員政府資訊公開知識培訓工作。二是及時完成日常工作,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數據的統計上傳,確保統計數據準確無誤。三是嚴格公開保密審查。堅持“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後公開”原則,依照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資訊進行審查確認。嚴格執行資訊發佈審核制度,設置專門的保密審核人員,做到涉密資訊不公開、公開資訊不涉密,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四)平臺建設
一是推進網頁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繼續做好網頁基礎維護,按要求做好網頁各欄目定期更新,加強網頁運維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認真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專欄改版,按照主題分類、體裁分類、機構分類,建立政府資訊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做好基層政務公開目錄的維護:政策法規欄目主要維護稅收法律法規、稅收規範性文件,納稅服務欄目主要維護納稅人權利、納稅人義務、A級納稅人名單、涉稅專業服務相關資訊、辦稅指南等模組,行政執法欄目維護權責清單、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欠稅公告、個體工商戶定額公示等模組。
二是創新微信新媒體建設,打造新媒體平臺。瞄準微信短視頻的時尚,第一時間製作“雲端説稅”系列短片,在“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上連續發佈,打造區局稅宣品牌;定期更新微信公眾號,推送微信圖文300余篇;牢牢抓住助力復工復産主體,加大對外稅收宣傳報道工作力度和成效,有效提升了政務公開資訊化水準。
三是拓展途徑,不斷擴大資訊公開覆蓋面。12366納稅服務熱線全年共接受電話諮詢20多萬人次;通過稅務網站、微信公眾號、12366熱線等渠道全面推廣網上、掌上、線上 “三位一體”智慧諮詢新模式;開設“閔閔雲課堂”16場次,通過短信平臺推送新政提醒,做到溫馨提醒不斷;開展個稅APP留言諮詢答覆,共計答覆納稅人疑問10000余筆;通過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公告欄、涉稅事項告知書、宣傳資料架,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並在查閱點配備電腦、印表機等設備,方便公眾查閱。
(五)監督保障
強化考核監督。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把政務資訊公開工作納入績效指標,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以績效管理為抓手,助力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 |
0 |
15123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6 |
+8 |
27601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8 |
0 |
11161 | ||
行政強制 |
4 |
0 |
2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7 |
16004610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2020年,我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在主動公開資訊的力度上有待進一步加強,方式上需更加豐富多樣;二是政務新媒體運用水準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政府資訊公開反饋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進情況
2020年,針對上述問題,我局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一是進一步拓展公開範圍,全面加大稅務行政權力公開力度,做好稅收政策法規公開,完善稅收徵管及稅收執法公開內容,並進一步規範公開程式,豐富政策解讀形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政務公開組織保障,不斷提升政務公開水準。二是進一步加強政務新媒體運維管理,積極利用微信等新興媒體傳播稅務資訊,充分發揮新媒體在宣傳稅法、解讀政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拓寬公眾獲取稅務資訊渠道。三是進一步完善反饋制度,通過建立健全完善反饋制度,通過培訓增強工作人員的反饋意識等,不斷做好政府資訊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