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須知
一、舉報受理的範圍
1.對本市稅務系統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本市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稅務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3.本市稅務系統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稅務系統紀檢機構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對本市稅務系統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二、辦理原則
根據被檢舉、控告人的職務和舉報內容,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紀依法辦理舉報件。
三、注意事項
1.網上舉報只是反映問題的一種途徑,還可通過其他形式進行舉報。
通訊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上海市稅務局黨委紀檢組收)
郵遞區號:200030
舉報電話:021-54906020(涉及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線索也可通過此電話反映)
2.提倡實名舉報(請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繫方式等內容),檢舉主要內容應盡可能詳細、準確,對稅務幹部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證據、涉及人員等要交代明確。
3.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有關規定,檢舉、控告、申訴人在檢舉、控告、申訴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控告、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在接受調查、詢問時,應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如有誣陷、製造假證行為,必須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
4.檢舉有關納稅人涉嫌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收違法行為,請在“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欄目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