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本部門2022年行政許可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2年,浦東新區稅務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全面實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2022年,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有1項,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現有的行政許可事項已進駐上海政務服務網。2022年本部門的行政許可申請量為46427件,其中受理量為43939件、不受理量為2488件;行政許可辦結量為43939件,其中審批同意42968件、審批不同意971件。
二、行政許可辦理情況
本部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範圍、程式、條件實施行政許可管理,不存在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情況。現有的行政許可事項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中,納稅人提出最高開票限額調整的申請,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稅務機關進行受理。對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十萬元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對納稅人提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百萬元及以上版本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1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稅務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5工作日,並製作《稅務行政許可決定延期告知書》,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批後監管開展情況
本部門在上海政務服務網公開公示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的申請材料、設立依據、審批證件、審批收費、權利義務,並在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行政執法資訊公示平臺向社會公開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結果。
本部門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的規定對行政審批的辦理情況進行監管,定期向上級稅務部門報送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報表,運用資訊化手段對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跟蹤提醒,防止出現逾期辦結的情況。2022年度未發生行政審批相對人違法違規的情況,未發生稅務機關在行政許可事項辦理過程中被投訴舉報的情況。
四、改革創新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式的公告》(2019年第34號)發佈的“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對採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企業印製發票審批”等5個事項不再作為行政許可事項管理,保留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全面推廣行政許可事項網上辦理,提高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率,按照上級規定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式、壓縮辦理時間、簡並申請文書、減少材料報送,進一步提高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效率。
大力推廣數字化電子發票,通過“授信制”自動為納稅人賦予開具金額總額度,實現開票“零前置”。在開具總額度內,沒有發票開具份數和單張最高開票限額限制,減少納稅人申請行政許可的頻次。
五、監督制約情況
對外,本部門將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作為增強服務意識、踐行服務宗旨、轉變工作作風、夯實服務責任的重要舉措,在全區大廳辦稅窗口、電子稅務局全面應用“好差評”系統,通過電子稅務局、稅企互動交流平臺等渠道提醒納稅人繳費人在辦理涉稅事項後參與評價。
對內,本部門堅持管黨治黨責任壓緊壓實,紮實推進內控機制落實,並向基層延伸,抓實基層“一崗雙責”。在業務受理過程中,對辦理時限分環節設置超時預警。定期向上級稅務部門報送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報表進行公示。對申請最高開票限額百萬元及以上納稅人進行事前實地查驗,並嚴格落實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因系統參數設置原因,部分納稅人申請的行政許可有時間限制,存在年內多次申請等情況。我們將隨著“以數控稅”,稅收現代化的推進,進一步細化完善系統參數,使得行政許可時限符合分類分級管理的要求,滿足不同納稅人的需求。
浦東新區稅務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