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
地方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2013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區局政府網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pd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浦東新區向城路80號,郵編:200122,電話:50587735)。
一、概述
2013年,在市局的正確領導下,區局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圍繞服務“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工作思路,結合稅收工作實際,不斷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領導,推動稅收政策和辦稅事項的公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整體水準,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制度,拓展政府資訊公開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法宣傳,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高效運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區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3年底,區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5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3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1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置類資訊8條,佔6.84%;法規類資訊30條,佔25.64%;業務類資訊37條,佔31.62%;其他類資訊42條,佔35.9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機構職能設置情況。發佈區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資訊,局領導簡介等,全面反映區局最新機構改革設置情況。
2.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選取當期熱點稅收政策,轉發上級制定的相關稅收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方便納稅人查閱。
3.稅務行政許可公示。公佈經區局許可的具有印製本單位名稱的發票資格企業名單、准予調整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的企業名單。
4.企業欠稅公告。分季度公佈欠稅企業的名單、欠繳稅款明細等資訊。
5.各類辦稅資訊、便民服務資訊。如“非正常戶”資訊、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公示、稅務部門遷址公告、納稅人學校課程資訊等。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子網站。2013年,通過子網站的“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專欄”等欄目,共發佈各類公告91條,發佈行政許可資訊30條,發佈欠稅公告4條,更新辦稅指南2條,更新區局概況8次,全年網站點擊數121.42萬次。另外回復“浦東政務網”、“浦東稅務”子網站諮詢102條,方便納稅人及時獲取有關涉稅資訊。
2.辦稅服務廳。通過區局各個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公告欄板,主動公開各類涉稅資訊、行政救濟途徑;設置資料索取點,向納稅人免費發放涉稅事項告知單、涉稅事項操作指南等公開資料。同時,進一步推動“勞模匡大姐稅務諮詢工作室”形成品牌效應,“面對面”地為納稅人解決疑難問題。
3.諮詢熱線及短信平臺。發揮區局“688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品牌作用,提高電話接聽率和答覆準確率,提升答覆滿意度,全年共解答納稅人及社會公眾提問21.66萬個。
利用區局短信平臺向納稅人及時發送最新稅收政策和辦稅提醒事項。全年共發送各類服務資訊267.26萬條。
4.大眾媒體。借助《浦東時報》、《上海稅務》等媒體發佈涉稅重要資訊26條。在《浦東時報》保持了每2周推出一期稅務專欄的頻率,有效地引導社會各界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和支援。
5.稅收宣傳月。深入開展第22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積極承辦市局組織的“稅官體驗日”活動,推出“勞模解稅”系列活動,為金橋出口加工區、浦東國際機場企業提供“勞模送稅”到府宣傳服務。
6.“稅法講壇”和納稅人學校。組織“浦東市民稅法講壇”共11期,對營改增稅收優惠政策等熱點課題進行講解,參加人數1100人次;舉辦“納稅人學校”共43場,對電子申報發生異常情況解疑等實務應用進行講解,參加人數8539人次,方便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政策和徵管措施,促使政府資訊公開得到有效的普及和提升。
7.基層稅務所。發揮基層一線優勢,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向納稅人發放各類涉稅告知單;結合稅收宣傳月活動,基層稅務所開展稅法“進學校、進社區、進大樓”企業走訪工作,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宣傳涉稅政策和辦稅須知,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推向最前沿。
8.其他途徑。積極向“上海稅務”微網志供稿65篇,承辦微網志互動56件,及時回應納稅人關切。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區局2013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26件,其中當面申請1件,信函申請1件,網上申請24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80.77%是稅務登記資訊,其餘是涉及資訊公開目錄、個人或企業的納稅資訊。
(二)申請處理情況
區局2013年共答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28件,其中26件為2013申請的答覆,2件為2012年申請順延至2013年的答覆。
在已經答覆的28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22件,佔已經答覆總數的78.58%,主要涉及資訊公開目錄、稅務登記等資訊。
其他情況6件。其中“資訊不存在”3件,佔已經答覆總數的10.71%;“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1件,佔已經答覆總數的3.57%;“不予公開”1件,佔已經答覆總數的3.57%;“申請人主動撤銷”1件,佔已經答覆總數的3.57%。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區局無依申請收費和減免情況。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區局2013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區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224429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216562次,現場接待7765次,網上諮詢102次。區局2013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2578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區局不斷深入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與上級部門的要求和公眾的需求還有差距。為進一步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將著重抓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一是不斷提高政府資訊公開意識。高度重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促進各項工作措施全面落實。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保障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等資訊的知情權、對稅收工作的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不斷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制度。通過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規程,促使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更加規範、高效,更加廣泛地接受社會監督,促進資訊公開工作水準不斷提高。三是不斷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力度。運用好現有政府資訊公開平臺,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有序進行,切實發揮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統計範圍包括浦東新區稽查局、綜保區分局、臨港分局,其中第二條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中“截至2013年底,區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52條”係2009年至2013年區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據的累加;附表三“諮詢電話接聽數”數據反映的是12366諮詢服務熱線浦東遠端接聽數和區局“68812366納稅服務熱線”接聽數的合計。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17 |
其中: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2.5% |
全文電子化政府資訊數 |
條 |
117 |
新增行政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資訊目錄數 |
條 |
0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26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1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24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1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28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22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0 |
3.“非《規定》所指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資訊不存在”數 |
條 |
3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1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7.“重復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1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0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1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資訊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0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9.其他 |
條 |
1 |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資訊數 |
條 |
10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102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7765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216562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12578 |
附表四
復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其中:被復議機關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其中:被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 |
元 |
0 |
政府資訊公開指定工作人員總數 |
人 |
2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0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0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