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
地方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2016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浦東新區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pd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浦東新區向城路80號,郵編:200122,電話:50587735)。
一、概述
2016年,區局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根據市局關於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圍繞服務稅收中心工作,結合區局實際情況,以深化公開內容、優化公開服務為主線,積極提高政府資訊公開水準,努力拓展政府資訊公開渠道,滿足公眾涉稅資訊需求,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高效運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區局按照《條例》《規定》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2016年新增的主動公開資訊16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業務類資訊90條,佔56%;法規類資訊3條,佔2%;其他類資訊67條,佔42%。
(一)主動公開範圍
1.區局主要職責和機構人事資訊。發佈區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資訊,局領導簡介、領導幹部任免資訊等。
2.稅務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資訊。發佈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清單,涉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檢查和其他權力事項及其責任事項和形式。
3. 部門決算資訊。發佈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2015年度決算,主動公開年度財務收支決算情況、“三公”經費決算情況等。
4. 稅務行政許可公示。發佈經區局許可的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等行政許可企業名單。
5.重要涉稅公告和公示資訊。如納稅申報催報催繳公告、企業欠稅公告、“非正常戶”資訊公示、稅務部門遷址公告等。
6.各類辦稅資訊、便民服務資訊。如每日稅務熱點問題解答、營改增和金稅三期專欄、“三證合一”公告、個人所得稅申報説明等。
(二)主動公開途徑
1.“浦東稅務”微信。2016年,“浦東稅務”作為區局官方微信,發揮了重要的宣傳導向作用。截至12月,微信公眾號累計發送天數251天,共發送圖文計632篇,微信關注用戶突破62000人,微信公眾平臺綜合排名居上海稅務系統第2位、全國稅務類排名最高躍居第9位。
2.“浦東稅務”網站。2016年,“浦東稅務”門戶網站完成改版升級,通過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60條,其中公文類資訊14條,其他便民資訊146條;回復網上諮詢4061條。全年網站點擊數4445936次,政府資訊公開專頁點擊數160795次。
3.辦稅服務廳。通過區局各個辦稅服務廳的電子顯示屏、公告欄板,主動公開各類涉稅資訊、行政救濟途徑;設置資料索取點,向納稅人免費發放涉稅事項告知單、涉稅事項操作指南等公開資料。
4.諮詢熱線及短信平臺。提高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接聽率和答覆準確率,提升答覆滿意度,全年共解答納稅人及社會公眾提問37.8萬個。另外,利用區局短信平臺向納稅人及時發送最新稅收政策和辦稅提醒事項。全年共發送各類服務資訊189萬條。
5.“稅法講壇”和納稅人學校。2016年共舉辦各類納稅人學校120期,培訓納稅人21.87萬人次,對出口退稅熱點和實務、軟體和積體電路企業所得稅優惠等稅收熱點進行講解,方便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政策和徵管措施,促使政府資訊公開得到有效普及和提升。
6. 基層稅務所。發揮基層一線優勢,主動公開政府資訊,通過稅務所“公告欄”向納稅人告知便民資訊;通過實地走訪、街頭宣傳、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宣傳涉稅政策和辦稅須知,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推向最前沿。
7. 其他途徑。向“上海稅務”微網志供稿24篇,承辦微網志互動18件;借助《文匯報》《中國稅務報》《浦東時報》《上海稅務》等媒體發佈涉稅重要資訊19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6年區局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33件,其中網路申請28件,信函申請5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約65%涉及納稅資訊,10%涉及稅務稽查資訊,其餘為稅收法律法規等資訊。
(二)申請處理情況
2016年區局受理的33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已全部辦結。其中, “同意公開”的2件,主要涉及納稅人自身的納稅資訊和稅收法律法規資訊;“非本機關職責”3件;“資訊不存在”8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20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區局無依申請收費和減免情況。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6年區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2016年區局共接受市民諮詢39.5萬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37.8萬次,現場接待2.5萬次,網上諮詢4061條。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提高資訊公開意識。高度重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保障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等資訊的知情權、對稅收工作的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進一步深化資訊公開內容。通過擴大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範圍,促使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更加規範、高效,更加廣泛地接受社會監督。三是進一步優化資訊公開服務,運用好現有政府資訊公開平臺,拓展資訊公開渠道,切實發揮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統計範圍包括區局以及浦東新區稅務局稽查局、臨港分局。
保稅區分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年報由分局自行編制,在分局門戶網站上發佈。
(二)附表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160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60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33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28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5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33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33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33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3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8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2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