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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研發費用歸集常見問題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4-11-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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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研發費用歸集常見問題熱點問答

近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持續優化完善,已經成為國家支援科技創新的重要政策抓手,對支援企業投入研發、鼓勵科技創新起到重要作用。

研發費用歸集是研發管理的重要環節,為了幫助大家更加準確、規範地歸集研發費用,對研發費用歸集過程中的常見問題進行了梳理。

1.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具體包括哪些?

企業允許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具體範圍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産攤銷,新産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其他相關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2.勞務派遣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是否可以列入人員人工費用?

人員人工費用,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

其中,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於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因此,以上勞務派遣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可以列入人員人工費用。

3.研發人員的股權激勵支出是否可以加計扣除?

可以。人員人工費用中的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4.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相關費用如何扣除?

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産,同時從事或用於非研發活動的

應對其人員活動及儀器設備、無形資産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産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5.企業研發人員的職工福利費可以享受加計扣除嗎?

允許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智慧財産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因此,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人員的職工福利費可計入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作為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組成內容,但其他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6.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産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産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是否可以加計扣除?

不可以。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産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産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産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衝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衝減的,結轉以後年度繼續衝減。

7.在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在計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時如何處理?

企業取得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製品等特殊收入,在計算確認收入當年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時,應從已歸集研發費用中扣減該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按零計算。

8.購入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單位價值在500萬以下的固定資産,享受了稅前一次性扣除政策,是否可以按照稅前一次性扣除的金額計入研發費享受加計扣除?

可以。企業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500萬以下固定資産一次性扣除屬於加速折舊優惠政策,因此,可以按照稅前一次性扣除的金額計入研發費享受加計扣除。

9.作為不徵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形成的費用可以加計扣除嗎?

不可以。企業取得作為不徵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活動所形成的費用或無形資産,不得計算加計扣除或攤銷。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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