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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關於免去倉定東同志職務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4-01-2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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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滬稅普任〔2024〕1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發文日期:2024-01-22
索引號:SY0024423630202400010
主題分類: 人事教育

名稱: 關於免去倉定東同志職務的通知

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鋻於倉定東同志已達退休年齡,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第十四條之規定,決定: 

  免去倉定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稅務所副所長職務,並辦理退休手續。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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