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2024年4月23日決定,任命:
高淩蕓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財産行為稅和社會保險費科科長職務;
喬英東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九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四稅務所所長職務;
蔡菁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一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財務管理科科長職務;
傅欣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三稅務所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一稅務所所長職務;
崔明燕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財産行為稅和社會保險費科副科長(主持工作),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副科長職務;
周倍峰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財務管理科副科長(主持工作),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收入核算和稅收經濟分析科副科長職務;
須志高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四稅務所副所長(主持工作),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九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吳寅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副科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七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方曉娜為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十九稅務所副所長,免去其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第三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