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2011年2月10日
引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普陀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普陀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普陀區分局辦公室(地址:北石路579號,郵編:200333,電話:52564588-5561,電子郵箱:shuiwjbgs@126.com)。
一、概述
2010年,本局嚴格執行政府資訊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為重點,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採取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向社會公眾、廣大納稅人公開政務資訊,充分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力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一)機構人員情況
為有效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本局專門設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辦公室作為本局處理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職能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組織和落實,並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網路,形成各方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本局配備了2名兼職工作人員,並設立了1個專門的資訊申請受理點,開闢了公共查閱點。截至2010年底,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運作正常。
(二)制度建設情況
為保障政府資訊公開依法、有序推進,本局制定普陀區稅務局貫徹落實政府資訊公開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工作職責,建立了政府資訊公開的報送審核、檢查評議等制度。同時,根據市局、區政府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本局工作實際,不斷健全政府資訊更新維護機制、保密審查機制、發佈協調機制,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制。
(三)重點工作推進情況
一是充分發揮稅務子網站平臺作用,定期更新維護公開資訊,及時將內設機構、稅務行政許可公示、徵收期公告、欠稅公告等各類資訊向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公眾公開。二是認真學習市局有關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理順流程,掌握要領,規範操作,確保依申請公開事項得到及時回復。三是結合納稅服務、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通過發放調查問卷、編發納稅人呼聲導讀等方式,加強與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的溝通交流,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不斷改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四是通過每年四月的稅收宣傳月活動、每季一次的政策宣講會和兩月一次的財務例會,做好政策宣傳輔導工作,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強辦稅服務廳標準化建設,開闢公共查閱點,印發宣傳資料,手冊,積極推進辦稅公開。
(四)基礎性工作開展情況
1.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目錄更新情況
《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是公眾了解本局政府資訊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聯繫方式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重要途徑。上述事宜發生變動時,本局均及時做出更新、説明。同時,及時編制、公佈和更新主動公開目錄,提高公開內容的實用性、時效性和針對性,對一些內容全部或部分失效的資訊,視情況進行刪除或變更。
2.相關報表統計報送情況
按市局要求,按時報送網站資訊維護反饋表、政府資訊公開情況月報表、政府資訊公開情況年報表及公文類資訊目錄備案明細表。
3.宣傳培訓情況
通過不同形式,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業知識的輔導培訓。如利用部門負責人會議等場合,對政務公開的職責、內容、形式、要求進行明確,使各部門負責人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組織召開工作例會,向各部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聯絡員傳達市局、區政府有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0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置類資訊3條,佔10%;業務類資訊28條,佔9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機構職能。發佈本局機構概況、機構領導、內設機構及其職能等資訊。2010年,共維護更新3條資訊。
2.行政許可。發佈“關於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的審批”、“關於印製本單位名稱的發票的審核”的相關結果。2010年,共公佈12條資訊。
3.納稅申報。發佈本局每月納稅申報日期通告。2010年,共公佈12條資訊。
4.欠稅公告。發佈每季度欠稅公告。2010年,共公佈4條資訊。
5.稅收政策及辦稅資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社會關注的熱點以及稅制改革中的關鍵點,及時向廣大納稅人宣傳稅收政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權利和義務的公告,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此外,結合企業所得稅匯繳、發票使用和管理等單項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
(二)主動公開途徑
一是在辦稅服務廳設置公告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諮詢臺和資料架等設施,在公共查閱點(受理點)配置電腦,為社會公眾和納稅人獲取辦稅資訊提供便利。二是定期更新維護市稅務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普陀稅務”子網站、普陀區門戶網上的公開資訊,及時公開內設機構、稅務行政許可公示、徵收期公告、欠稅公告等各類資訊。三是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和納稅服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通過稅務專管員、辦稅窗口等與納稅人聯繫密切的崗位和人員,開展到府走訪,組織政策宣講會和財務例會,召開座談會、溝通會,強化對稅收政策、辦稅程式、涉稅審批事項的宣傳與輔導,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四是以每年4月的稅收宣傳月為契機,集中宣傳稅收政策,介紹宣傳活動和特色舉措,並利用“新普陀報”、區“有線電視”等媒體,擴大政策宣傳的輻射面,進一步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五是充分發揮諮詢熱線和短信平臺作用,關注公眾呼聲,為社會公眾解答疑問、宣傳政策,對公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跟蹤,確保資訊服務及時準確。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0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本局2010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2902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目前,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在公開內容及渠道等方面仍有一定的拓展空間,對此,本局在下階段將繼續落實《條例》、《規定》,深入研究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相關精神和要求,積極探索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制、內容、渠道等各方面的優化,切實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0年度本局相關情況。
(二)附表
(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