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普陀區分局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説明和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www.pttax.sh.gov.cn)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普陀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普陀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北石路579號,郵編:200333,電話:62187027,電子郵箱:shuiwjbgs@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本局嚴格執行政府資訊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為重點,嚴格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部署要求,以提高依法行政水準、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效能為目標,遵循“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推進依法治稅、優化納稅服務、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充分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提升稅務工作透明度和稅務部門公信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積極拓展主動公開內容
一是聚焦經濟發展熱點和民生焦點,大力做好營改增後續管理、實名辦稅、全城通辦、簡並增值稅稅率等政策的公開。持續加大對支援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二是推進稅收法制體系建設,按市局要求,發佈《普陀區稅務局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及《普陀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實施辦法》,有效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三是做好稅務信用資訊的公開,及時發佈2016年度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名單,大力推進行政許可、非正常戶認定等公示工作。
(二)依法規加強依申請公開管理
一是注重完善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確保受理渠道暢通,為公眾提供便利的申請流程。二是依法依規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全面落實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定,切實開展申請事項的審核及查詢。面對複雜疑難問題,與各部門建立有效的聯動機制,確保答覆準確性。嚴格控制答覆時限,依法審核答覆意見,規範出具答覆文書。三是加強當面申請的解釋指引,注重辦理過程中的溝通交流,努力提升申請人的滿意度。
(三)協同建設政府資訊公開渠道
一是推進傳統渠道的優化建設。做好“普陀稅務”子網站維護管理工作,發揮子網站平臺稅收宣傳作用;做好辦稅服務廳指引工作,科學放置稅收宣傳冊、告知書、涉稅事項告知清單和相關表式等材料,便於納稅人取閱;做好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管理,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拓展政務微信等新媒體渠道。通過“普陀稅務”微信公眾號,保證第一時間發佈各類最新熱點稅收政策、納稅人學堂開課時間,幫助納稅人更快更全地掌握實時資訊。三是加強各公開渠道協同聯動,強化子網站、微信、辦稅服務大廳等平臺之間的協調互動,促進資訊公開、稅收宣傳等工作的立體式發展,形成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制度
一是配備2名兼職工作人員,並要求各職能部門設立1名政府資訊公開聯絡員,設立1個專門的資訊申請受理點,開闢公共查閱點。二是根據市局、區政府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本局工作實際,配備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和檔案櫃等辦公設備,為資訊公開提供必要設施。三是安排專人負責網站資訊發佈、更新維護,對《政府資訊公開指南》中相關事項發生變動時,及時做出更新、説明。四是進一步梳理、整合和歸類現有公開事項,做好政府資訊清理和發佈工作,為資訊公開提供有效途徑。五是按市局要求,按時報送政府資訊公開情況月報表、政府資訊公開情況年報表及公文類資訊目錄備案明細表。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主動公開數量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7年,本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9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內容
1.機構人事資訊。發佈本局機構概況、機構領導、內設機構及其職能、人事等資訊12條。
2.稅務行政許可資訊。發佈“關於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的審批”的相關結果12條。
3.稅收服務資訊。發佈本局每月納稅申報日期通告12條,納稅申報催報公告24條,納稅申報催繳公告24條。
4.稅收公告資訊。發佈季度欠稅公告4條,2016年度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名單及本局一所辦稅服務廳遷址公告。每月發佈非正常戶認定公告,加大對非正常戶的曝光力度。
5.財務資訊。公佈本局2017年度單位預算及2016年度部門決算。
6.稅收政策資訊。完善本局管理制度,發佈《普陀區稅務局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及《普陀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實施辦法》。廣泛開展法治教育,發佈《普陀區稅務局“七五”普法規劃》。
(三)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定期更新 “普陀稅務”子網站、普陀區門戶網、稅務微信上的公開資訊,及時公開內設機構、稅務行政許可公示、徵收期公告、欠稅公告等各類資訊。2017年,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205,087次。
2.辦稅服務廳。設置公告欄、電子顯示屏、諮詢臺和資料架等設施,加強辦稅資訊、稅收政策宣傳的公開力度。
3.公共查閱點。在公共查閱點(受理點)配置電腦,為社會公眾和納稅人獲取辦稅資訊提供便利。
4.基層稅務所、稅務幹部。通過稅務管理員、辦稅窗口等與納稅人聯繫密切的崗位和人員,開展到府走訪,組織政策宣講會和財務例會,召開座談會、溝通會,圍繞納稅人學校建設舉辦各類稅收知識培訓,強化對稅收政策、辦稅程式、涉稅審批事項的宣傳與輔導,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5.短信平臺、網上辦稅服務廳、微信平臺、“12366”稅務熱線遠端坐席。充分發揮諮詢熱線、網上辦稅服務廳、短信平臺、微信平臺的作用,關注公眾呼聲,為社會公眾解答疑問、宣傳政策,對公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跟蹤,確保資訊服務及時準確。
6.其他渠道。利用《新普陀報》、普陀區有線電視中心等區域大眾媒體進行稅收宣傳,擴大政策宣傳的輻射面。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2017年,本局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35件,其中16件申請通過網路渠道,17件申請通過信函渠道,2件申請通過當面提交。答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30件,其中有兩件是2016年順延辦結。另有7件申請按照《條例》、《規定》順延到下年度答覆。
已經答覆的30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答覆數”4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2件,“資訊不存在”2件,“重復申請”1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21件。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7年,發生針對本局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復議案件1件,復議結果為維持資訊公開答覆行為;發生針對本局政府資訊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3件,其中1件判決結果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2件申訴人主動撤銷訴訟;無針對本局政府資訊公開的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2017,本局接受電話諮詢為97256件次,滿意度達99.8%。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目前,社會公眾對政府資訊公開的申請量大幅增加,並且對政府資訊答覆的品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本局在下階段將繼續貫徹落實《條例》、《規定》,深入研究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相關精神和要求,積極探索優化政府資訊公開的工作機制,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聯動等,切實提高政府資訊公開答覆的品質,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7年度本局相關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7年度) | ||
填報單位(蓋章):上海市普陀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普陀區分局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97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97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35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2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6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7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3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3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30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3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2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22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1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1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3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1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2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4 |
|
|
|
單位負責人:樓忠民 審核人:李莉 填報人:王靚韜 | ||
聯繫電話:52564588-5510 填報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