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稅務文書送達公告
滬國稅青稽公〔2017〕32號
上海秋譽實業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局《稅務事項通知書》(滬國稅青稽通〔2017〕29號)(詳見附件)。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2017年8月4日
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稅務事項通知書
滬國稅青稽通〔2017〕29號
上海秋譽實業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310229351037622):
事由:檢查人員工作調動
依據:《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國稅發[2009]157號第41條
通知內容:檢查人員由陳嵐、朱永明,變更為陳嵐、王藏白。
稅務機關(簽章)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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