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青浦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
2017年2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青浦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qp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青浦區分局(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城中西路80號,郵編:201799,電話:59719030,電子郵箱:qp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6年,在市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的關心指導下,本局嚴格執行政府資訊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為核心,以監督稅收行政權力、服務人民群眾為主線,以規範和深化資訊公開內容為重點,以提升資訊公開工作水準為目標,以拓寬公開渠道為抓手,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不斷完善資訊公開工作機制,著力推進資訊公開工作常態化、規範化、長效化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做“實”制度建設。進一步發揮政府資訊公開領導小組的作用,強化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加大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指導、協調、督查力度,形成聯繫緊密、責任明確、協同合作、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把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列入區局重要工作內容,梳理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規定,以區局辦公室為處理資訊公開事務的專門機構。截至2016年底,本局共有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3名。
(二)規範申請辦理,做“深”公開落實。一是加大政務公開力度,進一步明確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內容、形式、制度,堅持把納稅人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公開作為政府資訊公開的重點,使社會公眾應知盡知。二是積極做好依申請公開,確立工作機制和流程、配置相關人員及受理窗口,完善受理、答覆機制。加強依申請公開會商,在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辦理中,注重開展與內部業務部門以及其他單位的會商協作,確保答覆規範準確。三是完善政府公開備案制度,對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統一歸檔,保存備查,完善政府資訊公開責任、備案等制度,實現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化、規範化。
(三)關注稅收熱點,做“優”便民服務。以社會公眾和納稅人需求為基本導向,結合當前稅制改革及民生熱點問題,做好相關稅收政策公開工作。抓住稅收宣傳月、憲法宣傳周的契機,廣泛深入地開展稅收宣傳活動。舉辦營改增試點改革暨金稅三期上線宣傳推介會,開展“誠信納稅享便利”專題活動,發放“居民納稅指南”、“個人納稅指南”宣傳冊4300套。12366熱線共接電11萬餘次。納稅人學堂配合金稅三期上線、營改增擴圍等重點工作推進和重大稅收政策調整,廣泛開展稅收政策和辦稅流程培訓,2016年共舉辦各類專題講座20場。
(四)積極運用載體,做“寬”公開渠道。貼近社會需求,不斷創新稅收宣傳模式,通過稅收宣傳海報、納稅人學校和稅務子網站、微網志、手機APP、短信平臺等形式,實現了徵納雙方的無障礙溝通。重點推出“上海青浦稅務”APP手機客戶端服務平臺,今年平臺主動推送消息592條,取得115526次閱讀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區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6年底,區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1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6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1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業務類資訊91條,佔83%;其他類資訊19條,佔17%。
(一)主動公開範圍
1.區局機構職能設置情況。發佈區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資訊,局領導簡介等,全面反映區局最新機構改革設置情況。
2.企業納稅申報催報公告。每月公佈未申報單位明細情況,公告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3.企業欠稅公告。分季度公佈欠稅企業的名單、欠繳稅款明細等資訊。
4.各類辦稅資訊、便民服務資訊。如“非正常戶”資訊、行政許可公示、稅務部門遷址公告等。
5. 稅收政策。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社會關注的熱點以及稅制改革中的關鍵點,及時公開發佈稅收政策。如:最新稅收政策發佈、個人住房房産稅納稅申報提示等。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對“上海稅務”青浦子網站進行豐富和完善,整合系統資訊資源,2016年完成網站改版。及時發佈各類稅收新政策的解讀説明及各類常用涉稅事項的辦理標準,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稅收政策資訊和涉稅辦理資訊。2016年,通過青浦稅務子網站公開政府資訊110條,本年度瀏覽青浦稅務子網站的有5,923,324人次,通過青浦稅務子網站查閱政府資訊公開專頁的有197,585人次。
2.辦稅服務廳。梳理和規範本局四個辦稅服務廳的觸摸屏、電子顯示屏、紙質宣傳資料,重新印製常用涉稅事項辦理指南、房産行業涉稅辦理指南等資料,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做好傳統辦稅服務廳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的同時,大力推廣網上辦稅服務廳應用。制定區局網廳管理辦法,選取辦理量較大、操作較為簡便的開具外出經營證明等七個事項進行重點推廣,2016年12月,上線事項中通過網廳辦理的比例達92.31%。
3.短信平臺、“上海青浦稅務”APP、諮詢熱線。通過短信平臺、“上海青浦稅務”APP手機客戶端,及時向企業發佈最新稅收政策、通知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完善12366青浦諮詢熱線工作機制,對公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跟蹤,確保信諮詢服務及時準確。
4. 稅收宣傳月。深入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把稅收宣傳月活動作為促進稅務系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有效方式。與年度重點工作營改增、金稅三期系統上線相結合,舉辦營改增試點改革暨金稅三期上線宣傳推介會。同時,充分利用新媒體宣傳手段,結合科所級微網志開展政策宣傳活動。2016年,製作《青浦報》稅務專版1期,《東方城鄉報》專版1期,努力打造“執法公開、辦稅透明”的青浦稅務形象。
5.納稅人學校。區局納稅人學堂“青稅學堂”積極開展各類培訓,配合金稅三期上線、營改增擴圍等重點工作推進和重大稅收政策調整,2016年共舉辦各類專題講座20場。在子網站開闢網上納稅人學校專頁,提供開課公告、課件及知識彙編的查詢下載服務,形成“實體+網路”雙軌並行的宣傳模式,促使政府資訊公開得到有效的普及和提升。
6.基層稅務所。本局組織基層稅務所開展了對1775戶重點企業的實地走訪,在調研企業生産經營情況的同時,到府宣傳稅收政策,並通過稅企座談、建立納稅人呼聲採集聯繫人機制、建立定點聯繫企業制度等方式,傾聽納稅人呼聲,滿足納稅人合理訴求。
7.其他渠道。重視公共場所的宣傳作用,充分依託電視臺、電臺、報刊等主流媒體,登載稅收要點動態,提供最新稅收政策解讀,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覆蓋面廣的公開宣傳模式。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區局2016年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4件,其中:網上申請2件,信函申請2件。
(二)處理情況
2016年共辦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5件(含2015年受理並按照《條例》、《規定》順延至2016年答覆的申請1件),已經答覆的為4件,申請人主動撤銷的1件。在已經答覆的4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3件,“不同意公開”的1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本局對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未收取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6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區局2016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頁訪問量197,585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總體來看,2016年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促進了依法行政,發揮了政府資訊的服務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結果性的資訊公開多,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重大決策的過程性資訊公開較少。事前告知的多,對群眾評議和社會評價反饋等方面的資訊公開少。為此,本局將在下一階段進一步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相關管理制度,加強政府資訊公開的主動性和公開力度,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內容,不斷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能力和水準。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6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6年度) | ||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110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10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4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2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5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5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5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1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