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青浦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
2018年2月5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青浦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qp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青浦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青浦區分局(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城中西路80號,郵編:201799,電話:59719030,電子郵箱:qp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7年,在市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的關心指導下,本局嚴格執行政府資訊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貫徹落實《條例》和《規定》為核心,高度重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探索完善資訊公開的方式和方法,不斷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切實做好涉稅資訊的主動公開,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各項任務,讓行政權力透明運作,各項工作規範有序。
(一)嚴格制度,規範完善公開程式。健全網站資訊公開制度,對網站欄目名稱、格式及內容,統一標準、統一格式、規範管理。機關各科室根據各自的業務工作範圍,負責相關欄目資訊的內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網資訊品質。同時,對資訊稿件的品質和時效性嚴格把關,經分管局長審核無誤後,由區局辦公室統一上網發佈,避免資訊重復上網,實行歸口管理。進一步優化政府資訊公開指南,細化依申請公開申請方式和範圍,方便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查詢和獲取。強化政府資訊公開隊伍建設,加強力量配備,保障工作運作。
(二)多建平臺,拓展創新公開渠道。充分發揮青浦稅務子網站主陣地作用,及時在網站上發佈政策法規、政策解讀、計劃規劃等重要資訊,方便網民搜尋、閱覽有關資訊。積極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借助電視、報刊、網站、自媒體等媒介,採用電視訪談等形式,就稅制改革、納稅服務等社會熱點組織新聞發佈,擴大受眾面,增強影響力,增進公眾對稅收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不斷發揮服務熱線的橋梁作用,加強12366納稅服務熱線青浦遠端座席建設,為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提供及時、專業、權威的政策諮詢解答。不斷強化服務大廳的窗口作用,建設標準化辦稅服務廳,利用公開欄、公示板等,全面公開稅收政策及涉稅事項,免費提供辦稅指南、涉稅事項示範文本、稅收宣傳資料。此外,區局于2017年10月開通“青浦稅務”微信公眾號,進一步豐富了資訊公開平臺,運用新媒體擴大公開覆蓋面。
(三)內容全面,緊扣熱點做好公開。一是圍繞“營改增”、六項減稅政策落實以及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熱點做好解讀工作,開設專欄,及時全面公開稅收法規文件和各類稅收優惠政策,使納稅人了解掌握稅收政策變化,適應稅制改革,促進轉型升級。二是做好優化納稅服務事項的公開,發佈網上辦稅服務廳涉稅事項辦理指南等。三是積極推進稅務行政審批資訊公開。按月公示本局“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十萬元”、“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百萬元”行政許可名單。四是加大對選人用人資訊的公開力度,公示、公佈領導幹部任免情況。五是主動公開年度財政預決算資金。
(四)優化服務,耐心溝通解疑釋惑。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暢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區局配有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工作,保證網站、電話、郵寄等受理渠道暢通,申請公開各個環節都嚴格遵照規章制度,做到合法合規、合情合理。改進完善申請辦理方式,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對屬於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均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正式的書面回復,説明理由詳細充分。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區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7年底,區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71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7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0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置類資訊1條,業務類資訊80條,其他類資訊20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1.區局機構職能設置情況。發佈區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資訊,局領導簡介等,全面反映區局最新機構改革設置情況。
2.企業納稅申報催報公告。每月公佈未申報單位明細情況,公告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3.企業欠稅公告。分季度公佈欠稅企業的名單、欠繳稅款明細等資訊。
4.各類辦稅資訊、便民服務資訊。如“非正常戶”資訊、行政許可公示、稽查公告等。
5. 財務資訊。上網公佈本局部門決算、“三公”經費決算情況等。
6. 稅收政策。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社會關注的熱點以及稅制改革中的關鍵點,及時公開發佈稅收政策。如:最新稅收政策發佈、個人住房房産稅納稅申報提示等。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及時發佈各類稅收新政策的解讀説明及各類常用涉稅事項的辦理標準,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稅收政策資訊和涉稅辦理資訊。2017年,青浦稅務子網站共發佈稿件339篇,公開政府資訊101條,本年度瀏覽青浦稅務子網站的有4,512,298人次,通過青浦稅務子網站查閱政府資訊公開專頁的有139,342人次。
2.辦稅服務廳。梳理和規範本局四個辦稅服務廳的觸摸屏、電子顯示屏、紙質宣傳資料,重新印製常用涉稅事項辦理指南、房産行業涉稅辦理指南等資料,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做好傳統辦稅服務廳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的同時,大力推廣網上辦稅服務廳應用。在第六稅務所建立了網上辦稅、自助辦稅綜合體,配備多媒體互動式輔導系統,提高納稅人使用體驗感和便捷度。
3.短信平臺、“青浦稅務”微信公眾號、諮詢熱線。通過短信平臺、“青浦稅務”微信公眾號,及時向企業發佈最新稅收政策、解讀辦稅流程、通知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完善12366青浦諮詢熱線工作機制,對公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跟蹤,確保信諮詢服務及時準確。
4. 稅收宣傳月。深入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把稅收宣傳月活動作為促進稅務系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有效方式。與年度重點工作相結合,舉辦“網廳搭臺享便利 電子稅務謀發展”推廣宣講會、民營企業座談會、專場輔導等。同時,充分利用新媒體宣傳手段,結合新聞、微信、微網志開展政策宣傳活動。2017年,在媒體發佈的新聞報道共10篇,“青浦稅務”微信公眾號共發佈稿件291篇。
5.納稅人學堂。區局納稅人學堂“青稅學堂”積極開展各類培訓,根據階段性稅法宣傳工作重點和納稅人需求,採取階段教學計劃與動態調整教學課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納稅人學堂教學活動,2017年共舉辦各類專題講座28場。在子網站開闢網上納稅人學堂專頁,提供開課公告、課件及知識彙編的查詢下載服務,形成“實體+網路”雙軌並行的宣傳模式,促使政府資訊公開得到有效的普及和提升。
6.基層稅務所。本局組織基層稅務所開展了對1889戶重點企業的實地走訪,在調研企業生産經營情況的同時,到府宣傳稅收政策,並通過稅企座談、建立納稅人呼聲採集聯繫人機制、建立定點聯繫企業制度等方式,傾聽納稅人呼聲,滿足納稅人合理訴求。
7.其他渠道。重視公共場所的宣傳作用,充分依託電視臺、電臺、報刊等主流媒體,登載稅收要點動態,提供最新稅收政策解讀,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覆蓋面廣的公開宣傳模式。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區局2017年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6件,其中:網上申請1件,信函申請5件。
(二)處理情況
2017年共辦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6件,已經答覆的為3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的1件,申請人主動撤銷的為2件。已經答覆的3件申請均為“告知作出更改補充”。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本局對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未收取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7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區局2017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頁訪問量139,342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總體來看,2017年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促進了依法行政,發揮了政府資訊的服務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資訊公開意識有待加強;二是資訊公開的全面性、及時性有待提升;三是資訊公開制度建設還需完善。為此,本局將在下一階段進一步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相關管理制度,加強政府資訊公開的主動性和公開力度,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內容,不斷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能力和水準。在確保不泄密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公開政府資訊,特別是群眾關注的民生問題,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努力打造成讓群眾知情、請群眾參與、受群眾監督、為群眾服務的平臺。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7年度的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7年度) | ||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101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01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6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5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6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6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6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5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1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