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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2023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佈時間:2024-01-2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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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SY7390035840202400008
主題分類: 政府資訊公開年度報告

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2023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辦公室聯繫(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城中西路80號;郵編:201799;聯繫電話:021-59719030;電子郵箱:qptax@shanghai.gov.cn)。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以下簡稱“區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市局”)和青浦區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切實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持續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提升公開品質和實效,推進全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建設,確保全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一)主動公開情況

  區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圍繞減稅降費、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稅收徵管改革等重大舉措,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23年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0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區局2023年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14件。

  (三)政府資訊管理

  2023年,區局不斷規範公開形式,提高公開品質。依託網站發佈平臺,進一步完善了流程管理,實現對資訊發佈的內容保密審查和公開形式審批全流程管理,確保資訊公開的標準化、規範化。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資訊管理,不定期開展網站、微信公眾號、微網志等政務公開主要平臺監測檢查。按照"先審查、後公開"的原則,嚴把公開資訊的保密關、安全關、內容關、時限關。

  (四)公開平臺建設

  以青浦區稅務局網頁為主動公開的主要平臺,同時利用“青浦稅務”微信公眾號、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學堂、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平臺,多元融合拓展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內容,提升政府資訊公開規範化水準,方便人民群眾獲取資訊。

  2023年,青浦稅務微信公眾號共發佈圖文資訊743篇,粉絲數達88016人,累計閱讀量377000人次;通過辦稅服務廳電子顯示屏、公告欄、紙質宣傳資料等,主動公開各類稅費資訊;設置資料索取點,向納稅人免費發放表證單書、稅費事項辦理指南等,以供納稅人參考;持續優化12366稅費諮詢服務,全年12366人工接聽總量140566個,各類線上互動5891次;深耕徵納互動、電子稅務局平臺建設,2023年累計通過徵納互動或電子稅務局點對點推送政策65批次102.78萬戶次。

  (五)監督保障

  區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對抓好主動公開、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等提出明確要求,將政務公開作為考評指標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結合區局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考評指標,明確各崗位職責,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取得實效。認真學習了解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提升崗位人員業務素質,不斷提升政府資訊公開整體服務水準,促進資訊公開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更好發揮政務公開服務稅收工作大局的積極效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資訊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資訊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3769

  第二十條第(六)項

  資訊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4569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資訊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12

0

0

0

0

2

14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9

0

0

0

0

0

9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1

0

0

0

0

0

1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1

0

0

0

0

0

1

2.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1

2

(七)總計

12

0

0

0

0

1

13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區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市局和區委區府的領導下平穩完成,但還存在兩方面不足:一是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水準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公開內容和獲取渠道的群眾知曉率有待進一步提升。針對以上問題,區局採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持續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明確從申請受理、登記、辦理、審核、答覆、歸檔等一系列流程的責任分工,真正實現流程清晰,責任到人。二、進一步拓展公開渠道。聚集時政熱點,積極轉變工作思路,同時充分利用微信、微網志等新媒體平臺,完善政務公開形式,拓寬政務公開渠道,力爭在政務公開工作的規範性、實效性、程式性上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機關2023年度未收取資訊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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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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